丹必扎拉参
见“丹必占灿”(378页)。
见“丹必占灿”(378页)。
?—1750清代西藏地方贵族。藏族。郡王※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子。乾隆十五年(1750),驻守阿里官员朱尔默特策布登卒后,由其父奏准令其驻防阿里克地方,管辖该地官兵。因无官职,不足以弹压,经驻藏大臣奏准
见“辖里尀”(2445页)。
满语音译,意为“步下”或“步行的”。一作“雅法哈”。清代曾称散处山野仅以纳貂为役的广大鄂伦春猎民为“雅发罕鄂伦春。”
见“玛哈图木·阿杂木”(955页)。
金代对黄河神的封号。大定二十七年(1187),世宗纳尚书省谏,以“郑州河阴县圣后庙,前代河水为患,屡祷有应,尝加封号庙额。今因祷祈,河遂安流,乞加褒赠。”依唐祭五龙祠故事,特封黄河神曰“昭应顺济圣后”
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。俗称托毛公贝勒旗。雍正三年(1725),封辅国公索诺木达什次子诺尔布朋素克为札萨克,建旗。下设4佐领。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。乾隆四十七年(1782),赐世袭。牧地在青海湖东岸。东至贺
?—1777清代新疆吐鲁番郡王。维吾尔族吐鲁番大阿訇尼雅斯和卓子。世居鲁克沁。初隶准噶尔。康熙五十九年(1720),投附清朝。雍正四年(1726),清军撤居哈密,以吐鲁番给策妄阿拉布坦,受命辖鲁克沁众
元朝官署名。掌大斡耳朵属下怯怜口事务。成宗大德五年(1301)置,秩正三品。武宗至大元年(1308),升为院。四年,复为寺。仁宗延祐七年(1320),定置寺卿4员、少卿、寺丞各2员。下辖怯怜口诸色人匠
见“招讨使”(1375页)。
?—1759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。一译阿布都瓜卜。乌什人。乌什伯克※阿济斯和卓子。乾隆二十年(1755),清军征准噶尔,达瓦齐败遁乌什。与弟霍集斯计擒之,献于清。继疏请释归霍集占兄弟辖部众。次年,霍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