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门郎
壮、瑶等族婚俗。汉语称“入赘”。流行于广西各地,以边远山区为普遍,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。与汉族“入赘”概念略有不同,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,为延续后代,不得已才招郎入赘,入赘郎的地位低微,受鄙视;广西边远山区壮、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,其女均可招郎上门,实行女娶男嫁,婚礼由妻方主持,子女从妻姓,或从双姓,或一半从母姓,一半从父姓,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。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,同样受村人尊重。
壮、瑶等族婚俗。汉语称“入赘”。流行于广西各地,以边远山区为普遍,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。与汉族“入赘”概念略有不同,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,为延续后代,不得已才招郎入赘,入赘郎的地位低微,受鄙视;广西边远山区壮、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,其女均可招郎上门,实行女娶男嫁,婚礼由妻方主持,子女从妻姓,或从双姓,或一半从母姓,一半从父姓,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。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,同样受村人尊重。
1743—1796清代云南西双版纳※召片领(意为“广大土地之主”)。傣族。车里军民宣慰使※刀绍文第四子。缅军入侵车里,兄宣慰使※刀维屏携家出逃,被挟同行,后回归,因曾有投河守节之举,且知奉法畏罪,获从
元代吐蕃僧人。宋淳祐四年(1244),随萨迦派领袖八思巴至内地归顺蒙古。十一年(1251),八思巴伯父萨班于凉州去世后,八思巴继为萨迦教派法主,循萨班之志,决意将萨班与蒙古所议定吐蕃归顺蒙古的决定付诸
519—582西魏、北周、隋大臣。亦作纥豆陵毅。字天武。一说为鲜卑纥豆陵氏(后改为窦氏)。一说本为扶风平陵人,其先避难代地,赐姓纥豆陵氏。邓国公※窦炽侄,窦岳子。初任员外散骑侍郎。从孝武帝西迁,封奉高
清代新疆山名。见《西域水道记》。《乾隆内府舆图》作巴尔浑必拉(“必拉”,满语意为“岭”)。《西陲总统事略》称巴尔浑大山。位于今中亚伊塞克湖南。
见“于阗”(58页)。
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。亦作佛林河卫。永乐五年(1407)正月,与喜东温河等11卫同时设立。在前苏联黑龙江下游奇集湖畔的胡伊里河流域。该地产珍珠,曾以之向明朝纳贡。
即“中川王”(293页)。
?—1187金朝大臣。字仲佐。渤海族遗裔。先世于渤海国亡后被辽迁置辽阳(今辽宁辽阳市)。张玄徵子,户部尚书※张玄素之侄,母高氏,与金世宗母贞懿皇后有亲。妹为世宗妃,生皇子永中。初以父荫得官。正隆二年(
清道光年间苗族公益事业家。又名石老才。湖南永绥厅(今花垣)止耳寨人。苗族。苗区有名富户石季五之子。曾任止耳寨苗千总。与兄石文贵分家析产后,因行商经营有方,家聚数十万。为人乐善好施,专办地方公益事宜。道
蒙古旧部名,意为“左翼”,清代卫拉特蒙古四部之一。因首领以绰罗斯为姓,故又名“绰罗斯部”。一说其首领是元臣孛罕后裔,始祖为明代瓦剌太师※也先次子额斯墨特达尔罕诺颜。原游牧于额尔齐斯河上游和塔尔巴哈台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