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勐改流
约明万历二十五年(1597)前后,今云南耿马县境内设有三个傣族土司:勐缅长官司,土长官奉氏;勐撒巡检司,土巡检罕氏;双江县境内设有勐勐巡检司,土巡检罕氏。明谢肇淛《滇略》,称三土司为“三勐”,遂相沿为俗。清乾隆十一年(1746),实行改土归流,在三勐地设缅宁厅,为通判治所,属顺宁府(今凤庆县)辖。于是“三勐为一”,土司被废。
约明万历二十五年(1597)前后,今云南耿马县境内设有三个傣族土司:勐缅长官司,土长官奉氏;勐撒巡检司,土巡检罕氏;双江县境内设有勐勐巡检司,土巡检罕氏。明谢肇淛《滇略》,称三土司为“三勐”,遂相沿为俗。清乾隆十一年(1746),实行改土归流,在三勐地设缅宁厅,为通判治所,属顺宁府(今凤庆县)辖。于是“三勐为一”,土司被废。
1847—1876清代云南西双版纳※召片领(意为“广大土地之主”)。傣族。同治三年(傣历1226年,1864),往游缅甸阿瓦,五年(1866)方回,继车里军民宣慰使职。至十三年(1874)得清廷批准,
佤语音译,意为“寨子”或“地方”。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村寨的称呼。最早可能是指氏族公社的聚居地,后来随着氏族公社的解体,逐渐演变为地缘性村寨,每个村寨大多住有不同姓氏,已不是以血缘为纽带的整体。大
见“卜言兔”(19页)。
松赞干布(617?—650)辅政名臣之一。藏文创制者。吐蕃人。大臣屯弥阿努热嘎达之子,生于今隆马宗之聂地。曾奉命先后出使唐及尼婆罗(今尼泊尔),迎娶唐文成公主及尼婆罗公主,为增进汉藏及尼藏之间友谊做出
见“相思埭”(1573页)。
元朝将领。畏兀儿人。※岳璘帖木儿第四子。中统三年(1262),随叔父撒吉思讨李坛,以功授行省郎中,拜博兴州、沂州达鲁花赤。至元十一年(1274)随丞相伯颜攻宋,为先锋,败宋丞相贾似道于丁家洲(在今安徽
渤海王国置。为上京龙泉府龙州附郭县,县治故址在今黑龙江省宁安县西南渤海镇。辽灭渤海后,其民大部分被迁至今吉林省农安县一带,辽将其与丰水、扶罗县合并,置迁民县统之。渤海大彝震咸和十八年(日本仁明天皇嘉祥
人类建立在血缘婚基础上的第一个有规范的家庭形式。亦称血缘家族或血缘家族公社。存在于旧石器时代初期至旧石器中期氏族出现之前。每个血缘家庭既是一个生产生活单位,又是一个内婚群体。家庭成员按年龄、辈份划分成
1268—1314元朝大臣。回回人。祖籍西域。大都(今北京)南北两城兵马都指挥使亦速马因之子。自幼“颖悟嗜学”,长于西域字语。初为中书省掾,累升江西行省员外郎、吏部主事、刑部员外郎、中书省郎中、翰林侍
见“盆奴里国”(1706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