节下
对拥有假节、持节、使持节等名义的将领的尊称。《晋书·殷仲堪传》:“愿节下弘之以道德。”后亦以称刺史、太守等地方长官。
对拥有假节、持节、使持节等名义的将领的尊称。《晋书·殷仲堪传》:“愿节下弘之以道德。”后亦以称刺史、太守等地方长官。
见“南甸府”。
官名。西汉置。据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,水衡都尉属官有水司空长、丞,主上林诏狱囚徒。
177—215东汉末庐江松滋(今安徽宿松东北)人,字子烈。十八岁时从孙策,以战功拜别部司马。建安四年(199),策攻破刘勋,多得庐江人,集其精锐使督之。及孙权统事,转督五校。屡有功劳,进位偏将军。二十
?—1795一作陈周。清福建同安(今厦门北)人。自幼居台湾。乾隆五十七年(1792)回同安参加天地会。六十年,从陈光爱起义,事败奔彰化湖仔庄,与马江等密谋再起。后彰化县民抢米骚动,遂乘势举兵,攻破鹿港
19—78东汉人,字伯兴。宣帝玄孙。建武九年(33),封菑丘侯,后徙杼秋侯。明帝时,又徙居巢侯。征行执金吾事,兼屯骑校尉,常将长水胡骑侍从明帝行幸郡国。明帝欲置常平仓,公卿多以为便,般则以为“常平仓外
书名。亦称《五代史记补注》。清彭元瑞、刘凤诰撰。七十四卷。仿裴松之《三国志注》体例,为欧阳修《新五代史》作注。篇帙皆仍欧史及徐无党注之旧,采用《旧五代史》、《五代会要》为正注,全部收录;余所网罗以宋为
孙中山草拟,清光绪二十年(1894)十月二十七日(1894.11.24)在檀香山兴中会成立会上首次通过。次年元月在香港成立兴中会总部时,孙中山曾予修订。序言揭露清廷罪行,把斗争矛头指向清王朝。内容凡十
也称省中,即宫禁之内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二世常居禁中,与(赵)高决诸事。”秦汉制度,皇宫“门户有禁,非侍御者不得入,故曰禁中”。(蔡邕《独断》)出入禁中者须著门籍。汉景帝时,窦太后曾“除窦婴门籍
官名。北魏太和中置,为太府卿副贰,四品上。北齐置为太府寺次官,员一人,四品上。隋唐沿置,员二人,隋初正四品上,大业三年(607)改从四品,唐从四品上。协助太府卿掌仓储出纳,两京诸市,通判各署事务。高宗
历(歷)书名。清任兆麟撰。一卷。任氏以经术通史学,以传统儒家观点,对二十一史所载史事进行评论。提出儒者应研究古代历史,考察其盛衰之故,“以正人心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