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郎
唐代尚书省诸司郎中别称。
唐代尚书省诸司郎中别称。
元至正二十七年(1367)朱元璋改邵武路为府。治所、辖境同邵武路。属福建省。1913年废。
北宋大中祥符七年(1014)改真源县置。治今河南鹿邑县。属亳州。元废入鹿邑县。
即“哈剌鲁”。
东汉置。治所在今河南郾城县东南。属汝南郡。晋省。后魏复置,属汝南郡。北齐废。
①商代狩猎方法之一。即用火焚烧丛林,驱杀猎物,如《殷墟文字丙编》第102片:“翌癸卯其焚,擒。癸卯允焚,获兕十一、豕十五、麋二十五。”②古代刑罚,将罪人烧死。《周礼·秋官·掌戮》:“杀其亲者焚之。”一
明江西永新人,字子韶。洪武时以荐举授监察御史。为人耿直朴诚。太祖曾怒欲杀人,乃趋跪恳谏,得允。后致仕。
书名。清薛福成撰。四卷。薛氏光绪十五年(1889)出使英、法、意、比,二十年交卸回国,此编即汇辑其间所作论说、序跋、书牍、传状、碑铭及未收入正、续《文编》诸文而成。为研究洋务运动者引作参考。有光绪年间
官名。宋代于边境险要处设置堡寨,以知城、知寨或寨主主管,掌训练士卒、完固防守以捍边境,兼收纳赋税、听断诉讼,小事许自理,大事则禀报上司裁决。金代亦置,从七品。
?—311西晋河内山阳(今河南焦作东)人,字道将。少为司隶部从事。后为齐王司马冏参军。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,众官多惮之。冏诛,坐免。相继为长沙王乂、范阳王虓及东海王越任用。屡立战功,进位抚军将军、都督青
即“素囊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