斋用钱
南宋太学外舍生初次*参斋,须向本斋集正纳钱十七千,称斋用钱,然后准赴帘试,次日在官厨就餐。此后,每人每月纳斋用钱一千,请长假者、斋长、斋谕和内舍生免纳,贫乏者减半。参见“参斋”。
南宋太学外舍生初次*参斋,须向本斋集正纳钱十七千,称斋用钱,然后准赴帘试,次日在官厨就餐。此后,每人每月纳斋用钱一千,请长假者、斋长、斋谕和内舍生免纳,贫乏者减半。参见“参斋”。
官名。清光绪三十一年(1905)六月清廷为“预备立宪”而特设,共五人。主要任务是赴东西洋各国考求一切政治,以期择善而从。
?—254三国魏冯翊(治今陕西大荔)人,字安国。善于品鉴人物,名传吴越。明帝时,历官骑都尉、给事中等。正始中,任侍中尚书仆射,周旋于曹氏与司马氏二大势力之间。时人谓:“曹爽之势热如汤,太傅父子冷如浆,
土司名。明弘治七年(1494)置。长官吴姓。清同治间,停袭。司治始为头塘,后迁小庄,均在今贵州都匀市东南。管吴家司上等四十九寨。居民布依族、苗族。
爵名。北魏中期置,位第三等,低于开国郡公。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从一品。
北宋淳化三年(992)分筠、袁、吉三州地置。治清江县(今樟树市西南临江镇)。属江南西路。辖境相当今江西樟树、新余、新干、峡江等市、县地。元至元十四年(1277)升为路。
西夏官名。亦称大都督府令公。
①(?—857)唐扶风(今属陕西)人,字存之。元和进士,又登制科。释褐寿州团练副使,累迁饶州刺史。开成元年(836),为安南都护。为政清简,以诚信待羁縻州首领。徙黔中观察使。会昌中,入为大理卿,以未得
唐曲调、记谱法。即工尺谱。敦煌发现后唐明宗长兴四年(933)所写的乐谱,即属此系统。常见者用上、尺、工、凡、六、五、乙,依次记写七声。高八度各音加“亻”旁,以为标记;低八度各音除六、五,乙分别改用合、
唐代云南乌蛮部落,包括居铁桥西北之大施赕、小施赕、剑寻赕(在今维西县境)。先附吐蕃,唐贞元十年(794)南诏破吐蕃,掳其王及宗族置于蒙舍城(今巍山)。
官制用语。宋代官员班序制度。各类职官,上至太师、太保、太傅,下至诸州司士、文学、助教等,不分实职、贴职、寄禄、环卫、散官,大体依品级高下排成一个上朝的班序,称为杂压,亦称合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