执政
①指执掌国政的大臣。《左传·昭公十六年》:“辟邪之人而皆及执政,是先王无刑罚也。”②专指宰相以外的执政大臣。宋代指参知政事、枢密使、枢密副使、签书枢密院事、知枢密院事、同知枢密院事、尚书左丞、尚书右丞、中书侍郎、门下侍郎等,地位仅次于宰相。金代指尚书左、右丞与参知政事,元代指中书左、右丞与参知政事,皆为副相。
①指执掌国政的大臣。《左传·昭公十六年》:“辟邪之人而皆及执政,是先王无刑罚也。”②专指宰相以外的执政大臣。宋代指参知政事、枢密使、枢密副使、签书枢密院事、知枢密院事、同知枢密院事、尚书左丞、尚书右丞、中书侍郎、门下侍郎等,地位仅次于宰相。金代指尚书左、右丞与参知政事,元代指中书左、右丞与参知政事,皆为副相。
蒙古置南甸路,后改军民府。治今云南梁河县东北囊宋。属云南行省。辖境即今梁河县一带。明初为南甸宣抚司。
即“怒人”。
儒家政治思想。强调重视道德教化,反对单靠政令、刑罚治国。《论语·为政》:“道之以政,齐之以刑,民免而无耻。道之以德,齐之以礼,有耻且格。”认为政令、刑罚虽可使民“不敢为恶,而为恶之心未尝忘也”(《论语
即“高赫”。
春秋楚邑。在今湖北荆州市东南。《左传》桓公十三年(前699):楚屈瑕伐罗,为罗与卢戎两军所败,“莫敖缢于荒谷(在今荆州东),群帅囚于冶父以听刑”,即此。
青铜器纹饰之一。以若干贝衔接构成带状。多与其他纹饰合饰于器。流行于战国时期。
明亡后,其宗室在南方相继建立政权,史称南明。即福王朱由崧在南京所建弘光政权(1644—1645);唐王朱聿键在福州所建隆武政权(1645—1646);鲁王朱以海在绍兴所建鲁王监国政权(1645—165
清代于云南出资开矿或冶炼者之通称。多系三江、两湖、川广之富商大贾。其投资于开矿者,称为“锅头”、“窑主”或“厂客”;投资于冶炼铜、铁、金、银者,称为“炉客”或“炉户”。
设于贵州省治。明正德四年(1509),王守仁受贵州提学副使席书之聘,曾在此讲学,为诸生师。其知行合一之说,即倡行于此时,书院也得以知名。
清光绪二十六年(1900)八国联军进攻北京时,英国策划“东南互保”,并策动两广总督李鸿章、湖广总督张之洞“独立割据”。香港总督授意香港议政局议员何启与兴中会会员陈少白等人密谋,于六月二十八日(7.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