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湖广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四科
清末民政部参议厅所属机构,掌理全国民政之统计,综缉统计年鉴等事,设总核一人,提调二人,下设调查、编制两科,有科员十人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掌六院皇族之从军者。设详稳等职。
官名。见“会同馆”。
官名。明置,为良牧署正副主官。见“良牧署”。
官名。清末理藩部旗籍、王会、典属、柔远、徕远、典刑六司各置主稿一至二人为佐官,由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充任。参见“理藩部”。
官名。突厥语的音译。突厥置,世袭,无员限。《周书·突厥传》: “大官有叶护,次设,次特勤,次俟利发,次吐屯发,及余小官凡二十八等,皆世为之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点检侍卫亲军马步司长官。
清代内阁所属特开的修书馆。见“内阁修书各馆”。
宋代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。即“年劳补官法”,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