齐固佐领
即“旗鼓佐领”。
即“旗鼓佐领”。
地位卑微之官员。特用于官员谦称。
官名。掌管都城地区治安。汉朝制度,京城四门分设左右部尉;曹操设洛阳北部尉,造五色棍悬门左右,有违犯禁令的人就用五色棍打死;其职位很低,但权势不小。后来,西晋的洛阳,东晋的建康都设“六部尉”。见《历代职
官名,汉置,为将作少府之副,佐其掌修作宗庙、路寝、宫室、陵园等。西汉有两丞,东汉改为一丞,俸六百石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将作少府》。官名。为秦代将作少府的副职,汉景帝时改称“将作大匠丞”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五年(1372)置为宫廷女官衙门。初设宫正二人,正六品。十七年改一人,正五品。增司正一人,正六品。二十七年增典正一人,正七品。次年定制,设宫正一人,司正二人,典正四人,女史四人。掌纠察宫
官署名。管理东宫供奉诸事,北齐始置,设中庶子、中舍人、通事守舍人、主事守舍人,各四员,领殿内、典膳、药藏、斋帅等局,各有属官。隋朝沿置,兼典经籍,设左庶子二员、内舍人二至四员、录事二员、主书令史四员,
内职掌名。隋太卜署所属有男觋十六人,掌巫术。
官名。唐宣宗大中(847—860)中置,以枢密院吏充任,承受传宣皇帝旨意。五代以诸卫将军充,后晋高祖天福五年(940)改为枢密院承宣。宋朝复为枢密院承旨,以士人充,为清选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
官名。唐初承隋制以中书门下、尚书三省长官为宰相,又以他官参与其间,太宗时曾有参议朝政、参预朝政等名义,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一》说:“其后或曰‘参议得失’、‘参知政事’之类,其名非一,皆宰相职也。”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晋置,《金石录》二○《彭祈碑阴》有车曹史,可能是掌管郡内车辆之事。
官名,秦汉皆置太仆,掌车马,为九卿之一,均见于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二》,而未见“右太仆”,而《双剑簃古器物图录》卷下有西汉时“右太仆印”封泥,说明西汉时有此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