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等警务科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非常保安事,如检查新闻杂志及各类图书之出版,访查集会、结社、凶器及危险物品等。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。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非常保安事,如检查新闻杂志及各类图书之出版,访查集会、结社、凶器及危险物品等。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。
官名。两汉侍御史分曹理事,其在印曹者称为印曹御史,掌刻印。晋及南朝沿置之。
官名。北齐置,太史署次官,亦称太史丞。佐太史署令掌本署事务。
女官名,汉置,为太后属官,掌受命差遣,奉太后诏办事。《汉书·叙传上》:“时长信庭林表适使来。”注:“孟康曰:长信,太后宫名也。师古曰:长信宫庭之林表也。林表,官名耳。”
官名。西魏,北周冬官府司织下大夫织枲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明洪武七年(公元1374年)初置铁冶所,共十三所,分属于所在府州,每所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初时大使秩正八品,副使秩正九品,后均改为未入流。清代不设。
官名。见“四帐都详稳司”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大观元年(1107)改国子监学录置,正九品。宣和三年(1121),改为太学录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燕置。掌教授经学。《晋书·慕容廆载记》:“平原刘赞儒学该通,引为东庠祭酒,其世子(慕容)皝率国胄束脩受业焉。”
见“十飙将军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太医司长官,掌医药之政令,多供奉禁中,负责诊治帝、后及诸大臣的疾患。领小医下大夫、小医上士、医正上士,疡医上士、主药下士等官属。由精通医道者担任,不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