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高等考试

高等考试

国民党政府任用人员考试中的一类。包括普通行政、财务行政、外交官、领事官、司法官、监狱官、警察行政、建设、统计及会计、审计等各种人员考试。其应考资格如下:一、专门资格审查及格者;二、专科以上学校毕业;三、普通考试及格四年以上;四、曾任委任官三年以上;五、高等检定考试及格。考试分为第一试、第二试、第三试或第一试、第二试。分三试的考试,第一试不及格者不得应第二试。但依照国民政府于民国二十五年(公元1936年)修正公布的《考试法施行细则》第十九条的规定,第一试及格第二试不及格者或第一试、第二试及格第三试不及格者,次届应同类考试时得免除其第一试及第二试,惟均以一次为限。民国二十八年(公元1939年),国防最高委员会常务会议通过高等考试分为初试、再试,并加以训练的办法。规定高等考试初试及格人员由中央政治学校负责训练,定期一年,经训练期满后举行再试,再试及格者方发给证书,依法任用;其不及格者得补行训练,但以一次为限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侨务局总裁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侨务局的长官。见“侨务局”。

  • 二营

    指京兆虎牙都尉所掌领的长安兵营和扶风都尉所掌领的雍县兵营。《后汉书·孝安帝纪》:“乙丑,初置长安、雍二营都尉官。”注:“扶风都尉居(驻)雍县,故俗人称雍营。虎牙都尉居(驻)长安。”

  • 资政殿大学士

    官名。北宋真宗景德二年(1005)置,以前任执政充任,出入侍从,以备顾问,无官守,无典掌,而资望极高。其后,多以前宰相为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定为正三品,为侍从贴职。官名。宋置,多

  • 司圜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收监犯有过失的人并加以感化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司圜,中士六人,下士十有二人,府三人,史六人,胥十有六人,徒百有六十人”,“掌收教罢民。凡害人者,弗使冠饰,而加

  • 直隶甲

    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,额设经承一人。

  • 监军书理

    军中杂职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每监军四人,官阶为职同军帅,为监军处理文书事务。

  • 方宪上士、中士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有方士中士十六人,掌四方都家的狱讼。又有讶士中士八人,掌迎宾客,兼理四方的狱讼。北周合此二职, 置方宪上士,正三命;方宪中士,正二命。掌理四方的狱讼,属秋官府。

  • 宰官尚书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尚书省宰官曹长官,掌供御膳。《魏书·昭成子孙列传》:“及(拓跋浑)为宰官尚书,颇以骄纵为失,坐事免。”一说与太官尚书为同职异称。

  • 同知黄龙府事

    官名。辽置,为黄龙府的副长官,位在知黄龙府事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四·黄龙府》。

  • 团练

    清代的地主武装,与保甲相辅而行,由各地士绅自行发起,征集壮丁,编制成团,用兵法训练,用以保护地主阶级的利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