驻藏大臣
官名。清朝特设管理前藏、后藏及喇嘛事务之官员。又称西藏办事大臣。雍正四年(1726)设二人,驻札前、后藏,三年一更代。乾隆五十七年(1792)定,其办理藏务与达赖、班禅平等,诸凡官族、军务、财赋、刑罚皆由其管理。所属有司官、笔帖式等员,佐理政务。
官名。清朝特设管理前藏、后藏及喇嘛事务之官员。又称西藏办事大臣。雍正四年(1726)设二人,驻札前、后藏,三年一更代。乾隆五十七年(1792)定,其办理藏务与达赖、班禅平等,诸凡官族、军务、财赋、刑罚皆由其管理。所属有司官、笔帖式等员,佐理政务。
幕府中的僚属,也指地方军政长官衙署中的参谋、书记、顾问之类的佐官。《宋史·颜衎传》:“请自今藩镇幕僚勾得任台官。”宋孙光宪《北梦琐言三》:“李太师光颜……爱女未聘,幕僚谓其必选佳婿。”
官名。东汉初置,刘秀以冯骏任之。后省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中曹操复置,三国魏、两晋、南朝宋沿之,为将军名号,皆定为八品 (一说三国魏定为五品)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
官名。清朝户部所属职官。雍正十二年(1734),设井田科,掌核八旗土田、内府庄户及官房、官地之岁租,隶户部福建司。因选该司满郎中坐办,故名。下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,无定员,由尚书酌派。
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。在任职官任职期满或够一定期限移授其它差遣,称为移注。
官场用语。唐朝吐蕃等少数民族人来归,称归明。北宋时契丹人及流落辽国之汉人、南宋时女真人来归,或溪峒首领纳土归顺,皆称归明人。归明官年二十五以上,许注授官职,添差不厘务差遣。
唐宋时期设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行政单位的泛称。唐在各地以旧有部族为基础,设置府州八百多个,大的为都督府,小的为州,以本族首领为都督、刺史,并得世袭。羁縻府州的机构大致有三种情况:一是保留原有的统治机构
官名。南朝及北魏、北齐置之。为皇帝左右侍卫之官,地位显要,在南朝宫廷政变中举足轻重。南朝梁时亦领兵出征。北魏时,以宗室任此职。北齐时为左右卫府直阁属官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三品下,北齐
明朝南京各衙署官吏的总称。永乐十八年(1420)迁都北京后,原南京的各官署官员仍存,于官职前加“南京”字。洪熙元年(1425)后曾去“南京”字,仍以南京为京师,并补置其缺置的部分官署官员。正统六年(1
明朝浙江、四川、山东、河南、陕西、山西、江西、广东、广西、福建、湖广、贵州、云南道提刑按察司的总称。各设按察使、副使、佥事等员,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。洪武 (1368—1398)初,曾置北平道提刑按察司
官名。明末李自成农民军置。始于明崇祯十六年(1643),农民军攻克承天 (今湖北钟祥等地) 后,李自成用以自称。同年改称新顺王,此称遂不再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