飙胜将军
见“十飙将军”。
见“十飙将军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次官,员二人,多省称为小司空或少司空,佐大司空卿掌国家各种工匠,负责建筑兴造事务。正六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名。北周置,为大司空的副职。员额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仓督。隶司农寺导官署。掌供宫廷用粮。
官署名。明朝始置。分设于光禄寺、太常寺、国子监下。置典簿。光禄寺二人,从七品; 太常寺二人,正七品; 国子监一人,从八品。清朝沿置,并设于翰林院。设典官各满、汉一人,从八品。参见“典簿”。官署名。其长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奉天清吏司副长官。简称奉天司员外郎。乾隆六年 (1741) 设。满、汉各一人,从五品。佐员中掌司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司隶下大夫掌徒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署名。即鸿胪寺典客署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,唐朝复名典客署。参见“典客署”。官署名。见“典客署令丞”。
尊称,意即“仅次于父亲的人”。不是官号。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:“项王、项伯东向坐,亚父南向坐。亚父者,范增也。”注:如淳曰:“亚,次也,尊敬之次父,犹管仲为仲父。”
官名。春秋时楚国武官。《左传·昭公六年》:“楚师济于罗汭,沈尹赤会楚子,次于莱山。”《宣公十二年》: “沈尹将中军。”
官署名。简称山西司。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山西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山西部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掌在京镇南等五卫及宣府、山西
即“纠察在京刑狱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