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革职

革职

①罢免官职。②对官吏的处分制度之一。如清代吏部处分制度。革职之等,在降三级调用之上,是官员最重处分,更甚者则加“永不叙用”。革职有余罪,则交刑部。革职留任者,其等在降三级留用之上,与降一级调用同等。

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清制,对罢软无为、作风不严谨的官员,撤销其职务,称为革职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辎重队科

    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,宣统三年 (1911) 改隶军学处。掌拟辎重队教育、训练、校阅之计划,审订辎重队操法,核议辎重队应用车辆、马匹、械器,考察所属学堂

  • 书籍库

    官署名。清朝置,掌贮藏图书典籍,属礼部。由礼部堂官委任所属司员管理库事,无定员。每届顺天府乡试、会试之期,将钦颁书籍送考官检阅,事毕取回库存。宣统三年(1911)改隶典礼院。

  • 修故局

    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掌领工匠修理兵器甲胄,隶卫尉寺武库署。

  • 九译令

    官名。秦置,汉因之,属典属国,掌诸属国少数民族通译事宜。成帝和平元年(前28)省并大鸿胪。西汉置,掌翻译,属典属国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“武帝元狩三年昆邪王降,复增属国,置都尉、丞、候、千人。属官,

  • 工部当月处

    清代工部内部机构。掌管部印,并收受在京各衙门文书,呈堂官阅后,分发各司办理;给内阁报送本部题本;内阁传抄题本,分由本处满、汉司员抄写。满、汉司员定额各一人,由四司司员轮值。

  • 内务部

    官署名,民国初置,直属大总统,国民政府改称内政部,属行政院。参看“内政部”。官署名。清末置民政部,南京临时政府改置为内务部,管理警察、卫生、宗教、礼俗、户口、田土、水利工程、善举公益及行政事务,监督所

  • 大使

    官名。①代表帝王的特派使臣。《礼记·月令》孟秋之月:“毋以割地,行大使,出大币”。《魏书·世宗纪》正始二年六月甲子,“诏尚书李崇、太府卿于忠、散骑常侍游肇、谏议大夫邓羡,崇、忠使持节并兼侍中,羡兼黄门

  • 守门

    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管城门开闭的小吏。《荀子·名正》: “故虽为守门,欲不可去,牲之具也。”

  • 典宝副

    官名。明朝于各王府长史司典宝所置,一人,初为从六品,后改从八品,佐典宝正掌王府印章、符牌之事。嘉靖四十四年(1565)革。

  • 三旗包衣骁骑营

    内务府所属的军队。清置,原属领侍卫内大臣,康熙十三年(公元1674年)改隶内务府。在镶黄、正黄、正白上三旗中选取包衣编成,三旗各有一营。掌紫禁城的宿卫事务。主官为骁骑参领,下设骁骑校、佐领等,共一百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