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海办事长官
官名。清代有西宁办事大臣(或称青海办事大臣),驻于甘肃西宁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初年改称青海办事长官,管辖青海全境的军政、民政、司法、外交等事务。其官署组织,比照都统府编制;分科办事和人员数额均由办事长官酌定分配。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十月改设甘边宁海镇守使,职权如旧,惟编制较一般镇守使署略为扩大。
官名。清代有西宁办事大臣(或称青海办事大臣),驻于甘肃西宁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初年改称青海办事长官,管辖青海全境的军政、民政、司法、外交等事务。其官署组织,比照都统府编制;分科办事和人员数额均由办事长官酌定分配。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十月改设甘边宁海镇守使,职权如旧,惟编制较一般镇守使署略为扩大。
官署名。清末筹办海军事务处所属之机构。宣统元年(1909)设。掌处内一切文牍庶务。置参赞一员掌厅事。辖秘书、庶务二司。二年,改秘书司为军枢司,庶务司为军储司。同年并入海军部。
官名。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。金朝设于各州郡,掌领州郡之僧众,理决僧尼词讼。元朝设于县,为各县都纲司之长官,掌理僧尼词讼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二月,仁宗登极,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,废僧官,遂废。明洪武十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为春官府典命中大夫属官。北周沿置,后改典命为大司礼,遂隶大司礼,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礼为礼部,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。员一人,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主持科举考试的官员。金朝以职位高者一人充任,余为同考试官。另有词赋试官、经义试官、策论试官、监试官、试律官等。后隶考试院。
官名。明置,为内府库的掌库官员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》。
官名。清朝工部制造库所属门神库之主官,掌库事。顺治元年 (1644) 设一人。
僧官名。明清置,属僧录司,秩从八品,左右各一人。
官名,汉置,为太尉属官,俸三百石,掌贼曹盗贼事。《后汉书·铫期传》:“光武略地颍川,闻期志义,召署贼曹掾。”郡县也置贼曹掾史,掾为正,史为副,主曹事,掌捕盗贼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置,为从七品武阶官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置,秩从七品。
官名。唐朝殿中省尚药局、太常寺太医署各置四员,均流外三品,掌教按摩导引之法。流外官名。唐代于殿中省尚药局与太常寺太医署各置按摩师四人,掌导引之法以治病,损伤折跌者正之,以按摩博士所教按摩生经过考试任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