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贤院副知院事
官名。唐开元十三年(公元725年)宰相张说知集贤院事,以左常侍徐坚为副知院事,以后遂为成例,以常侍一人为之,为集贤院的副长官。金称同知集贤院事。
官名。唐开元十三年(公元725年)宰相张说知集贤院事,以左常侍徐坚为副知院事,以后遂为成例,以常侍一人为之,为集贤院的副长官。金称同知集贤院事。
官名。南宋孝宗乾道二年(1166)置,以参知政事兼任,为国用司副长官,五年罢。宁宗嘉泰四年(1204)复置,仍以参知政事兼,员二人。参见“国用司”。官名。宋置,为国用司的副长官,见“国用司”。
官名。即太卜令。
官名。金贞祜年间置于外路,掌畜牧事务。设官有使,正七品;副使从八品;判官,正九品。
官名。汉置,属左冯翊,见于甘露元年谷口铜甬(载《薛氏钟鼎款识》卷18第4至6页)。所掌似为会计之事。
又作“鄂尔布”。满语。汉译作“鹿角兵”,为清朝八旗汉军骁骑营掌舁鹿角之甲兵。康熙二十四年(1685)置。八旗汉军每佐领下额设八名(初为四名),在佐领下养育兵及闲散内挑选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奉天清吏司副长官。简称奉天司员外郎。乾隆六年 (1741) 设。满、汉各一人,从五品。佐员中掌司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
汉高祖刘邦封赏功臣时所立的誓约,以保证功臣享有特权。其词曰:“使黄如带,泰山若厉,国以永存,爰及苗裔。”
指太子。《汉书·疏广传》:“太子国储副君,师友必于天下英俊,不宜独亲外家许氏。”南朝宋谢灵运《拟魏太子邺中诗集八首·平原侯植》:“副君命饮宴,欢娱与怀抱。”太子的称谓。《文心雕龙·时序篇》谓曹丕“以副
任官制度。 明成化时 (1465—1487) 始定,即以大内特批授官,所授官称传奉官。文武僧道由此得官者达数千。
官名,明置。永乐初置协理京营戎政,掌京营操练,由尚书或侍郎或右都御史兼管。嘉靖二十年,始命尚书刘天和为戎政尚书,罢其部务,另给关防,专理戎政,辖五军、神枢、神机三大军营。参看《明史·职官志一·兵部、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