雄猛将军
见“十雄将军”。
见“十雄将军”。
县分职诸曹之一。汉始置,掌兵丁征集与输送。《隶释》一六《中部碑》有兵曹掾、兵曹史各一人。晋诸县置兵曹史,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西魏置兵曹掾,西魏大统六年(公元540年)《建义都督巢山
官名。西汉置石库令及丞,为将作大匠的属官,主管石料的保管和加工。
授官制度。明朝文武官员凡在任得授散阶者,自正二品至从四品,每品分为三阶: 初授、升授、加授。官员经历考后得授此。为本品最高一阶。
官名。“转运判官”之简称。宋朝始设,为转运使之佐官。初掌随军供办军需,太宗以后,因转运使逐渐成为各路之长官,遂改为经度一路全部或部分财赋。后代沿置。金朝为都转运司 (中都路) 及转运司 (其余各路)
官名。即太府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 复名太府卿。
军事指挥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见“各路军总司令”。
官名。唐朝将作监伊阳监次官,置一员,从七品下。
管理京都治安官员通称。《南齐书·长沙威王晃传》: “私载数百人仗还都,为禁司所觉,投之江水。”《梁书·何敬容传》: “坐妾弟费慧明为导仓丞,夜盗官米,为禁司所执,送领军府。”
官名。南宋置,为四辖之一。孝宗隆兴二年 (1164),令选通判、知县资序人充任。外补则为郡守,内迁则为寺、监丞簿,或直接升任杂监司。
官名。战国置。掌都邑工程营造的工官之长。《古玺汇编》第八五号: “平阴都司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