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南宋孝宗时有御前弓马所,后罢。宁宗开禧二年(1206),复置,以御前弓马子弟所为名。设提举官一员,干办官二员,并兼押教官。招募见在军、离军兵官及品之官家或良家子弟,不限有无官资或武举有学籍生员
官名。大兴县为明清二京县之一,以知县为主官,掌一县之政,员额一人,秩正六品。清制县署设于京师安定门迤南的教忠坊,所属有丞一人,秩正七品,设署于礼贤镇,有攒典一人佐之;典史一人,掌监狱事务,秩未人流,设
官名。三国魏置,为齐王曹芳明元郭太后永宁宫三卿之一,掌太后宫禁卫,职比卫尉。孟观曾任此职。见《三国志·管宁传》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永宁宫禁卫,为明元郭太后三卿之一,职比卫尉。见《三国志·魏书·后妃传·
北洋政府军官、军佐任用方式之一。凡少尉以上各军官、军佐,具有一定资格予以升级者,称为升补。
官名,东汉末年刘备置,掌后部军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周群传》:“先主欲与曹公争汉中……时州后部司马蜀郡张裕……谏先主曰:不可争汉中,军必不利。”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置。设监察御史八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二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后军都督府、大理寺、行人司、在京府鹰扬等八卫、安化等四府,以及直隶和州等处。清
官署名。宋徽宗宣和(1119—1125)中置,掌管公田。先后由杨戬、李彦主管,民间良田多被指为天荒而拘没入官,强迫原业主承佃,输纳公田钱。
官名。北魏置,统方舞郎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从五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明清六部、清朝理藩院及内务府等衙门的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的通称。以其分司摄事,故名。又称司官。其他某些衙门与部院司官地位相当的办事官员,如清末军机章京、总理衙门章京等,也称为司员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即指官员在京之升用。其途有二: 一为翰詹科道等升转相互衙门,如编、检迁中允、赞善; 翰、詹、坊、局、国子监堂官、京堂之依制升用。雍正(1723—1735)初,以编、检、庶吉士内用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