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生
明清时生员名目之一,即附学生员的简称。明初凡生员均食廪米,其后增广名额,增广者不食廪米,因此生员始有康生、增生之分,后在增生之外再增名额,称为附生。清沿明制,初入府州县学的生员均称附生,以后经岁、科两试高等,方能递补增生和廪生。
明清时生员名目之一,即附学生员的简称。明初凡生员均食廪米,其后增广名额,增广者不食廪米,因此生员始有康生、增生之分,后在增生之外再增名额,称为附生。清沿明制,初入府州县学的生员均称附生,以后经岁、科两试高等,方能递补增生和廪生。
官名。唐制为赤县令之一。参见“赤县令(1)”。
使职名。唐玄宗开元二十五年(737)置,王屿以侍御史领之,掌祭祀,监察诸色祭官。
官名。汉景帝中元六年(前144)改主爵中尉置,掌封爵之事。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更名右扶风,治内史右地,为三辅行政长官之一,职掌全异。官名,汉景帝中六年改主爵中尉为主爵都尉,掌封爵事。汉武帝太初元年
官名。东汉置,隶少府所属钩盾令,员一人,以宦者任之,秩三百石。官名,汉置,俸三百石,属钩盾令,掌永安宫。永安宫在北宫东北,有园观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》。
即“三司都主辖支收司”。
官名,黄帝受命时有瑞云,故诸官之长皆以云名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“昔者黄帝氏以云纪,故为云师而云名。”杜注:“黄帝受命有云瑞,故以云纪事也。”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“官名皆以云命,为云师。”注:“应劭
官名。司隶校尉及州部佐吏。司隶校尉有假佐二十五人,其中每部郡国从事下设一人,各主一部文书。由郡吏充补,满一岁更替。官名,汉置,每郡一人,各掌一郡文书。以郡吏补,岁满一更。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司隶校尉》: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司务”。
官名。南宋初置,为金吾街仗司长官。参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官名。明朝内阁大学士之一。嘉靖(1522—1566) 中改原谨身殿为建极殿,原谨身殿大学士亦随阁名而改。参见“内阁大学士”。官名。明朝置。掌献替可否,奉陈规诲,点检题奏,票拟批答,以平允庶政。凡上之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