锐士
战国时秦国经过训练的步兵之称。“锐”取其勇猛之意。
战国时秦国经过训练的步兵之称。“锐”取其勇猛之意。
官名。唐宪宗元和十四年(819)始置,以户部侍郎杨於陵为淄青等州宣抚使。北宋仁宗庆历二年(1042),以枢密副使杜衍为河东路宣抚使。三年,又以范仲淹为陕西宣抚使,后以枢密副使韩琦代替。其后,每兴兵征讨
即“三司拘收司”。
惩戒机关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始置,为临时机构,必要时在中央或各省成立,议决关于简任和荐任官的惩戒。次年一月二十日公布《文官惩戒委员会编制令》,改为常设机构,惟置于中央。设委员长一人
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。承总务处之命主管差遣事项,应差者随同督察员进行稽查和弹压重大事变。设巡官十二人,巡长三十四人,巡警一百三十三人。
①军府名。左、右卫及太子左、右卫率府,所领三卫之一,皆为内府,极受亲信,可宿卫内庑。隋朝设亲卫开府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亲侍。唐朝。有左、右卫亲卫府和率府亲卫府。宋徽宗崇宁四年(1105)置为三卫
官署名。宋朝提点刑狱司简称,或称宪司、宪台。宋太宗端拱元年(988),始于诸路转运司置提点刑狱官,后设专司。掌本路郡县之庶狱,核其情实而覆以法,督治奸盗,申理冤滥,并岁察所部官吏,保任廉能,劾奏冒法。
官名。辽朝置,属北面官。夷离毕院官员。低于夷离毕,高于右夷离毕,为重要官员。终辽之世,无汉人任此职者。掌刑狱之外,亦有上达下言之责。官名。辽置,为夷离毕院的佐官,见“夷离毕院”。
官署名。南朝梁置。属东宫。
官名。元朝西南地区诸溪洞所置长官司之职官。位达鲁花赤之下,掌司事。多以土人为之。明、清沿元旧称,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,武职。湖广、四川、云南、广西、贵州等省设有。正六品。管所辖土兵及司事,受地方长官约束
前禁、后禁、左禁、右禁将军的合称。十六国前秦置。统兵驻在京师。苻坚曾下诏“中外、四禁、二卫、四军长上将士,皆令修学。”(《晋书·苻坚载记上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