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金曹从事

金曹从事

官名。东汉末州郡置。《三国志·胡综传》:“(孙)权为讨虏将军,以综为金曹从事。”但非定制。北齐司州置,为金曹长官,视从八品。隋朝雍州沿置,品同北齐,高祖开皇十二年(592) 改为参军。参见“金曹”。


官名,东汉末年孙权置,但非定制。除掌货币等也从军征讨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胡综传》:“权为讨虏将军,以综为金曹从事,从讨黄祖,拜鄂长。”其后,北齐司州置,金曹从事,为金曹长官。隋朝雍州置,视从八品,开皇十二年,改称金曹参军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行政法院

    官署名。民国时设.掌理全国行政诉讼审判事务,属司法院。设院长一人,总理院务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司法院,为全国行政诉讼审判机关,掌理全国行政诉讼审判事务,以纠正人民对于官署所提起行政上的违法处分

  • 监兑主事

    官名。明制以主事任漕粮监兑之职,称为监兑主事,见《明史·食货志三》。

  • 详刑寺大夫

    官名。见“详刑寺”。

  • 同凤阁鸾台三品

    宰相职衔。即同中书门下三品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称同中书门下三品。官名。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公元684年)改中书省为凤阁,门下省为鸾台,同中书门下三品改称同凤阁、鸾台三

  • 判太府寺事

    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为太府寺长官,以两制或带职朝官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复以太府卿为太府寺长官,遂罢。官名。宋初太府卿与少卿都是寄禄官,以判太府寺事一人,同判太府寺事一人为正副长官。

  • 上仪同三司

    勋官号。 北周置, 《周书·于翼传》:“子诠,上仪同三司、吏部下大夫、常山公。”隋朝为从四品散实官,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唐初杂用隋制,高宗咸亨五年(674)以其比上骑都尉。勋官名,隋置,秩正五品

  • 馆阁校勘

    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京官充任,为馆阁职事之一,掌校勘书籍,通常不许带职补外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哲宗元祐(1086—1093)中复置。

  • 家伯

    周朝称卿大夫家臣之长。别称“家宰”。《诗经·小雅 ·十月之交》: “家伯为宰。”

  • 赏赉科

    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衡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陆军官佐、军士、军用文官、旗绿防营各员弁,陆军各学堂职员、学生之叙勋、奖赏、恤典、荫袭、世职、请封、加级、记录,以及土司承袭等事

  • 矢人

    官名。周朝置。掌镞矢制造的工官。《周礼·冬官 ·矢人》:“矢人为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