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置。见“刑曹清吏司”。
官名,为太子属官,掌右户直郎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置,为正六品贴职。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置,为最高等贴职,位次于待制。南宋用以尊宠六部权侍郎之补外官者。
臣下向皇帝陈述意见的奏章。《汉书·贾谊传》“谊数上疏陈政事。”
官名。西汉为执金吾属官式道左候、式道右候、式道中候统称。东汉但置式道候,又不常置,或以郎兼之,事讫即罢,不复属执金吾。皇帝车驾出行,掌清道;还,持麾至宫门,宫门乃开。晋朝沿置,中朝大驾卤簿有式道候二人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七班,普通六年(525)刊定将军名号时罢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定为八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改为从八品。杂号将军名,东汉末
官名。明、清钦天监皆设为长官,明设一人,清设满、汉各一人,俱正五品。又,明朝太仆寺、苑马寺所辖诸牧监,亦各设监正一人,正九品。
清代知县幕宾名。掌理出纳钱物。
官名。明清大理寺之职官。明朝于大理寺设左、右寺丞各一人,秩正五品,为堂上官,与少卿同佐卿理事。清朝亦设左、右寺丞,为左、右二寺官,均满、汉军、汉各一人; 正六品,相当于明朝之左、右寺正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最高法院的长官。见“最高法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