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大提点坑冶铸钱
官名。北宋仁宗景祐元年(1034)始置,资序同提点刑狱。后省。南宋高宗绍兴五年(1135)复置,后又省。孝宗淳熙二年 (1175)再置。掌坑冶铸钱之事。参见“提点坑冶铸钱公事”。
官名。北宋仁宗景祐元年(1034)始置,资序同提点刑狱。后省。南宋高宗绍兴五年(1135)复置,后又省。孝宗淳熙二年 (1175)再置。掌坑冶铸钱之事。参见“提点坑冶铸钱公事”。
①初指无官职的士人。两晋南北朝时,官员因失误削除官职,或以白衣守、领原职,遂成为一种对官员的处罚方式。《晋书·外戚传》: “其后司隶校尉刘毅劾之,应至重刑,武帝以旧恩,直免(羊诱)官而已。寻以(甘露亭
官名。又作“炮宰”。商朝始置,春秋战国沿置。掌烹制饮食。《韩非子·难言》: “(伊尹)身执鼎俎为庖宰。”《新语·杂事四》: “楚惠王食寒菹而得蛭”,“则庖宰,监食法皆当死。”
宋朝宫观官名。仁宗至和元年(1054),始以观文殿大学士晏殊为之。后授例置官。品秩稍低者,则为同提举。
学官名。梁置,见“太学”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汉儿行宫都部署院”。
官名。汉代廷尉的属官。《汉书》颜师古注:“只随官僚,不主文书。”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隶上都留守司。仁宗延祐二年(1315)由只哈赤八剌哈孙达鲁花赤改置,掌上都东凉亭(上都东七十里)行宫及游猎供需等务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、副总管各一员。官署名。元至元十三年
官名。南室韦二十五部各部首领,犹酋长,死则子弟代立,嗣绝则择贤豪立。
官名,辽朝置,为南院详稳司官员,佐将军掌武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,参看“南院详稳司”条。官名。辽置, 见“南院详稳司”。
《周礼》称王后宫内任职的卿大夫、士。《天官·阍人》: “凡外、内命夫命妇出入,则为之辟。”贾公彦疏: “内命夫,卿大夫、士在宫中者,谓若宫正所掌者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