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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堂

①即“都省”,南北朝及隋唐五代尚书省总署之称。②宋朝百官集议之所。北宋前期设于尚书都省,凡典礼之事当议者,皆下诏都省传当议之官赴都堂集议,由判尚书都省事主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以旧中书东、西厅为门下省、中书省都堂,尚书省都堂为三省都堂。③明朝都察院都御史、副都御史、佥都御史及总督、提督、巡抚等官别称。①清入关前之理讼官。明万历四十三年(1615)清太祖努尔哈赤设理国政听讼大臣五人,扎尔固齐十人。扎尔固齐又称都堂,佐五大臣理国事,专掌讼诉。


1、唐朝尚书省的办公厅称都堂。唐朝尚书省,本来称尚书都省,故其总办公厅称都堂。唐朝尚书省的总办公厅居中,东有吏部、户部、礼部三厅办公处,每行四司,左司统管;西有兵部、刑部、工部三行办公处,每行四司,右司统管。见《通典·职官四·尚书省》。

2、明朝衙署长官称都堂。明朝称各衙长官为都堂,都察院的长官都御史、副都御史、佥都御史和带有这种官衔的总督、巡抚皆称都堂。见清人梁章钜《称谓录·都堂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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