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都事

都事

官名。隋朝始设,又称“尚书都事”。隋初改尚书都令史为尚书都事,置八人,正八品,为尚书都省处理日常事务的官员。掌文书收发,稽察缺失,监印给纸笔等事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,移其职属都司郎(即左、右司郎中),以都事分隶六尚书。唐朝尚书都省置六人,从七品上。职掌同隋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尚书省设二人,正八品。掌点检案牍。金朝设于尚书省左、右司,为首领官,正七品。掌本司受事付事,省署案牍,兼管架阁库事。元朝设于中书省左、右司,以及行中书省、御史台、枢密院、行御史台、行枢密院、宣慰司等机构,秩七品,亦为首领官。掌案牍,上奏公事及管辖吏员。明朝设于都察院、五军都督府、留守司、各省都指挥使司、布政使司经历司下,正、从七品不等。掌收受文移。清朝于都察院设,兼用满洲及汉员,正六品,与经历同掌出纳文移。又于福建、河南布政使司各设一人,从七品,兼职库大使。


官名。晋和南北朝设尚书都令史及左右丞总知都台事,处理尚书省事务;隋改为都事,分别属于六尚书,领六曹事。唐朝沿用隋制,设尚书都事六人,负责收发文书、稽察缺失、监管印章等事。宋朝尚书省设都事三人,各部也设都事。金代在尚书省设都事,掌管日常事务,是事务长性质的官员。元代废尚书省,在中书省置左右司都事;此外于中央、地方主要官署都设都事。明初都察院、五军都督府、各省布政司、各省都指挥使司、留守司,均置都事。清朝只都察院设都事。见《晋书·职官》、《宋书·百官上》、《南齐书·百官》、《隋书·百官下》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尚书省》、《宋史·尚书省》、《金史·百官一·尚书省》、《元史·百官》、《明史·职官二·都察院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都察院》、《通典·职官四·历代都事主事令史》、《续通典·职官四·历代都事主事令史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岩州营

    辽军名。怨军八营之一,因其兵士皆募自岩州,因以为名。参见“怨军八营都详稳司”。

  • 群牧监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掌中宫马畜,隶徽政院。设于武宗。至大四年 (1311) 置卿三员,太监、少监、监丞各二员。英宗至治三年(1323)罢。官署名。元至大四年(公元1311年)置,属徽政院,秩正三

  • 新选举制

    清末仿照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代议制而制定的议员选举制度。其时议员选举分为两种:一是资政院议员选举,二是各省咨议局议员选举。资政院议员定额为二百人,由下列人员年满三十岁以上者选充:一、宗室王公世爵;二、满汉

  • 六监

    新莽时六上卿合称。始建国元年(后9),王莽更名光禄勋曰司中,太仆曰太御,卫尉曰太卫,执金吾曰奋武,中尉曰军正,又置大赘官,主乘舆服御物,后又典兵秩,位皆上卿,号曰六监。西汉末年王莽置,为六卿的合称。即

  • 柱史

    官名。柱史是柱下史的简称,秦以前称柱下史,后代称御史。《水经注·渭水》:“昔李耳为柱史。”因唐代侍御史相当于周代的柱下史,因此,唐人用来做侍御史的美称。唐杜甫《陪王侍御同登东山最高顶……》:“邑中上客

  • 属国军

    辽属国所设军队。《辽史·兵卫志下》:“辽属国可纪者五十有九,朝贡无常。有事则遣使征兵,或下诏专征;不从者讨之。助军多寡,各从其便,无常额。”

  • 大丞相府

    官署名。或简称丞相府、相府。北魏始于丞相上加大字,以尊崇权臣。孝武帝太昌元年(532),高欢为大丞相,于晋阳 (今山西太原西南) 建府,辟僚佐,置长史、司马、从事中郎、参军、掾、属等。诸僚属初仅管理相

  • 斡罗思卫

    即“宣忠斡罗思扈卫亲军都指挥使司。”

  • 编定书籍

    宋朝国史院属官。以秘书省校书郎、正字充任,掌有关修史之事。

  • 太子右侍率

    官名。即太子右卫率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,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复名右卫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