郡学主事
学官名。晋置,为郡学之长。见《华阳国志》一一“李毅”条。
学官名。晋置,为郡学之长。见《华阳国志》一一“李毅”条。
道官名。明清设置,秩未入流,其职为管理县内道士、女冠。
见“御仗五职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亲王府小吏。
武官名。明置,属千户所,地位在百户之下,每一总旗辖军士五十人,参见“卫所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。见 “军中典官”。
官名。即“山东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署名。五代始置,属三司。宋因之,为三部勾院之一,设勾覆官、判官各一人,判官以京朝官充任,掌勾稽天下所申金谷等物出纳帐籍,以察其差殊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随三司废。
魏晋以后,朝官称台官,在地方代表朝廷行尚书省等事的机构则称为行台;为征伐而设置,任职人的权位又特重的,则称大行台,北魏称尚书大行台。见《通典·职官四》。官署名。北魏置。见“行台”。
官名,为将军属官,俸千石,为事务长官;但也有的领兵,称将兵长史。《后汉书·马援传兄子严》:“后拜将军长史,将北军五校士、羽林禁兵三千人,屯西河美稷,卫护南单于,听置司马从事。”
官名,金朝置。从七品,掌受发省部及外路文字。其佐官有同管勾,从八品。属尚书兵部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