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道录司

道录司

官署名。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。元朝设于各路,掌管所属道人。如有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会同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以道录为长官,下设书吏、公使人等。明朝设于洪武十五年 (1382),为掌管道人之最高机构,录于礼部。负责颁给道官度牒,三年一颁; 总理天下道人; 统领地方各道官衙门,即府之道纪司、州之道正司、县之道会司。设左、右正一,左、右演法,左、右至灵,左、右至义,均各一人,选精通经典,戒行端洁者充任,不支俸。清沿明制置,设道官一人兼正一衔,给予部札,其他设官、职掌皆与明同。并于京师分设东南城、西南城、中城等六处道官,各设协理一人,给予司札,佐理道人,颁发度牒。康熙十六年(1677),诏令道录司稽查设教聚会,严定处分。宣统三年(1911),事归民政部管辖。


官署名。明朝始置,清朝因之,掌管道教徒的有关事务。其主官称正印、副印,下设左右正各一人、左右演法各一人、左右至灵各一人、左右至义各一人。关于掌管道教的官署,设在京城的称道录司,设在省府的称道纪司,设在州的称道正司,设在县的称道会司。参看《清通典·职官十七》和“道官”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南郊祭器库监

    官名。北宋少府监置,员二人,掌祠祭所用器服等物。

  • 专科学校校长

    官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专科学校设校长一人,综理校务。国立专科学校校长,由教育部聘任;省和直辖市设立的专科学校校长,由省市政府呈报教育部聘任

  • 爵服

    爵位和官职。《管子·权修》: “民贱其爵服,则人主不尊。”

  • 属正

    官名。新莽天凤元年(后14)分三辅为六尉部,河东、河内、弘农、河南、颍川、南阳为六队部。置大夫,职如太守; 属正,职如都尉。东汉废。官名。西汉末年王莽置六队郡,每队郡置大夫、属正各一人,大夫职如太守,

  • 书奏

    吏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尚书省左、右司置,员四人,掌校定尚书省都事以下属吏功过及迁补之事。

  • 王府铠曹参军事、行参军

    官名。隋于诸王府置铠曹行参军,唐武德中改为铠曹参军事。置于亲王府,员额二人,秩正七品下,掌仪卫兵杖。贞观中废。

  • 王国典府长丞

    官名。晋始于王国置典府丞,无令。南朝宋与梁陈沿置典府丞。北齐王国亦置典府丞而无令。隋始于诸王府置典府令及丞,唐沿置于亲王府,长正九品下,丞从九品下,员额各二人,掌府内杂事。

  • 郡太君

    命妇封号名。宋朝置,以封婕妤祖母、母,签书枢密院事曾祖母、祖母、母,三司使祖母、母,散骑常侍、太子宾客、御史中丞、尚书左右丞、侍郎、给事中、谏议大夫、中书舍人、卿、监等及团练使以上武臣之母。徽宗政和二

  • 武卫军

    金、元禁军机构。金隶尚书省兵部,置都指挥使司,掌防卫都城,警捕盗贼,设都指挥使一员,从三品; 副都指挥使二员,从四品。下辖钤辖司,置钤辖十员,正六品,都钤辖四员,从七品; 都将二十员,从九品。元世祖中

  • 威武将军

    官名。北魏始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第六品中,二十三年改第七品上。明末李自成农民军政权置,五品。崇祯十六年 (1643) 于襄阳定制,中营制将军下设正、副、左、右四人,左营制将军下设一人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