造币厂
货币制造机关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财政部。依照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一月十九日公布的《造币厂官制》规定,造币厂掌办货币制造和销毁、生金银的精炼分析、徽章制造、金属矿产的实验等。总厂设于天津,设监督一人,为简任官,直隶于财政总长。厂内分置铸造、化验、总务三科,设科长、科员及技师四人。分厂设厂长,为荐任官;厂内也分设三科。国民党政府亦置中央造币厂,属财政部。
货币制造机关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财政部。依照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一月十九日公布的《造币厂官制》规定,造币厂掌办货币制造和销毁、生金银的精炼分析、徽章制造、金属矿产的实验等。总厂设于天津,设监督一人,为简任官,直隶于财政总长。厂内分置铸造、化验、总务三科,设科长、科员及技师四人。分厂设厂长,为荐任官;厂内也分设三科。国民党政府亦置中央造币厂,属财政部。
杂任职名。饧,古糖字,亦作餹。沈佺期《岭表逢寒食》诗:“岭外无寒食,春来不见饧。”唐于光禄寺珍羞署置饧匠五人,掌糖的制作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。初名“钟鼓司”,继改“礼仪监”、“礼仪院”,康熙十六年(1677)改“掌仪司”。掌内廷礼乐及太监之品级、升调诸事。每届纂修玉牒之年,将未入黄册之皇子、皇孙、公主等开单送
官名。清朝光绪十一年(1885)设。正二品。初由出使德、法、英等国大臣兼。二十八年始专设出使比国(比利时)大臣。辖二等参赞、二等通译、一等书记、二等书记各一人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京朝官充任,属三司,掌给受俸料,批书券历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后,隶太府寺。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,粮料院改置监官主管,遂废。
官名。明永乐二十二年(1424)仁宗即位置。与武英殿、文渊阁等殿阁大学士同备皇帝顾问,并入内阁参予机务,批答章奏,起草诏令,但其品级仅正五品,故常以尚书兼之,以高其品秩,嘉靖(1522—1566) 时
官署名。唐朝置,为五房之一。玄宗开元(713—741)中设于政事堂,与枢机房、兵房、户房、刑礼房分曹以主众务。北宋初期,设于中书门下,为六房之一。掌后妃、诸王、公主册封,驸马除拜,京官、幕职州县官注拟
“露门学文学博士”的省称。
官名。五代后唐始,凡车驾行幸及出征则置。后周世宗显德(955~959)中选骁勇之士充殿前诸班,改称殿前都检点。
官名,西汉时王国置,属太仓,掌马。《史记·扁鹊仓公列传》:“菑川王时遣太仓马长冯信正方,臣意教以案法逆顺。论药法,定五味及和齐汤法。”
官名。《周礼》无此职。三国魏明帝太和中置著作郎,隶中书省,专掌国史,晋改隶秘书省,南朝宋齐梁陈沿置,北魏亦置。北周因之置著作上士二人,正三命;著作中士四人,正二命。属春官府的外史下大夫。参见“著作郎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