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直常侍
“通直散骑常侍”省称。
“通直散骑常侍”省称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为太常寺长官,以两制以上充任。仁宗康定元年(1040),令兼领礼院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复以太常卿为太常寺长官,遂罢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原为兼差,三十四年改为专差。二人,正七品,由各司实缺小京官奏补,任期三年。掌分管两监狱卒,稽查所监人犯。
宦官职名。明置,掌宫中祭祀、礼仪等事,其职如外廷的鸿胪寺。有属官十余人,自答应长随,选其动转便利、声音洪亮、仪表丰秀者为之。
① 即副贰之义。宋、辽、金某些官署副长官或佐贰官多带此衔。宋朝有同知枢密院事、同知贡举、 同知閤门事、 同知国用事等。 辽有同知汉儿行营都部署事、同知度支使事、同知留守事、同知府事、同知宣徽院事、同知
地位卑微之官员。特用于官员谦称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十二卫护军置,每卫四人,正四品。
官名。金置,为统军司长官,正三品,掌督领军马、镇摄封陲,分营卫,视察奸。其佐官有副统军(正四品)、判官(从五品)、知事(从七品)、知法(从八品)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统军司》。
官名。(1)北魏延和元年(公元432年)三月,改代令为万年令,属万年尹。(2)北周京兆郡所属有长安、万年二京县,万年县的主官为万年令,隋改称大兴县令。唐复为万年令,为“赤县令”之一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战国赵、魏等国置。掌冶铸的下级官吏。赵国《七年相邦阳安君剑铭》: “冶吏疱执剂。”
官名。即卫尉卿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卫尉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