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,春秋时即有此官,掌侦察或守候的小官。“斥”是“远”的意思,“候”是“侦察”的意思。《左传·襄公十一年》:“赦郑囚,皆礼而归之;纳斥候,禁侵掠。”《汉书·苏武传》:“武与副中郎将张胜及假吏常惠等、
官署名。晋置此官署,其长官称都官郎,掌管军事刑狱等。见《晋书·职官》,参看“都官”条。
金代以皇帝指定专门官员或由皇帝亲自覆核廉察的结果,称为廉问。天眷三年 (公元1140年) 命温都等廉问诸路,得廉吏杜遵晦等一百二十四人,各进一阶;贪吏张轸等二十一人,尽行罢免。
清代科举之制, 凡生员科试一、二、三等前五名或十名准送乡试外,其余因故未考者,以及在籍之监、萌、贡生名不列于学宫,不考科试者,均须由学政考试录科,及格者方能参加乡试。
监察御史里行、殿中侍御史里行等简称。官名。唐宋皆置,有监察御史里行、殿中里行等,都不是正官,无员限数。
官名。清朝乐部和声署之主官。掌署事。乾隆七年(1742)设满、汉各一人,以礼部、内务府司员拣充、并以侍从、待诏为加衔。宣统三年(1911)改隶典礼院。
官名。北魏置,属门下省。掌起草诏令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六品上,位高于中书舍人。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阳平王传》:“拜(拓跋他)使持节、前锋大将军,都督诸军事,北讨蠕蠕,破之。”
宋朝为诸路提点刑狱公事的简称。金设提刑使。明、清各省有提刑按察使,简称提刑。官名。为“提点刑狱”的简称。见“提点刑狱”条。
官名。西晋末年,司隶校尉与诸州并置司马,掌军事,与长史同为州军府的上佐,其地位略次于长史。长史多带州治所的郡太守,司马也常带大郡太守。然在南北朝军事繁兴时期,守御重任,职在司马,长史反不重要,常有超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