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“拜察默拖喇哈番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司右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司右司长官,掌皇帝出行、田猎时的护卫。下设小司右下大夫、小司右上士、小司佑中士以佐其职,领戎右下大夫、斋右下大夫、宾右上士、道右上士、田右
官名。清朝八旗护军营之将领,额设二人。与直班护军参领共同掌管率领直班兵士以宿卫。下属前锋校二人、前锋十八人。
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民科主管,掌理不服各省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前侍中士佐官。正一命。
军阶名。清末新陆军中等官阶之一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官员等级,分三等九级,始置。为中等第一级,任统制官、正参谋官等,秩视参将,阶正三品。宣统元年(1909)修订,军官冠以某队(步队、马队)、
官制用语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(980) 将所录取的进士分为三等,分称第一、二、三甲,此年第一甲取二十八人,第二甲取一百五十七人,第三甲取五十四人,三甲人数反少于二甲。太宗端拱元年(988) 、二年取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侯的属官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军帅。参见“典袍”。
参见“功勋制度”。太平天国勋位名。见“勋位(1)”。
官名。清末置,为民政部副长官,员额左右各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