选任
民国时期由选举产生的官员,称为选任。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时期作为国家元首的大总统,均由选举产生。国民党政府规定公务员有的是选举的,有的是任命的,在“训政”时期,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的有国民政府主席,员额一人;国民政府委员、员额二十四人至三十六人;五院院长、副院长,共十人。选任官不须经过任命程序,即可就职。
民国时期由选举产生的官员,称为选任。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时期作为国家元首的大总统,均由选举产生。国民党政府规定公务员有的是选举的,有的是任命的,在“训政”时期,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的有国民政府主席,员额一人;国民政府委员、员额二十四人至三十六人;五院院长、副院长,共十人。选任官不须经过任命程序,即可就职。
官名合称,即盐官和铁官,汉置,掌经营盐铁事。《史记·平准书》:“孔僅为大农丞,领盐铁事。”“郡不出铁者置小铁官,(铸旧铁)。”“桑弘羊为治粟都尉,领大农,尽代(孔)僅管天下盐铁……县置均输盐铁官。”
妃嫔名号。北周置。是后宫中地位较低的妃嫔,仅在御婉之上。分上媛、中媛、下媛三个等级,地位分别相当于六府中的上、中、下大夫。内命妇名。北周设置,为皇帝之妾,位视大夫。大夫有上大夫、中大夫、下大夫,故御媛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宣统三年(1911)改隶军学处。掌拟全国步队教育、训练、考察、校阅之计划,审定步队操法,核议步队应用军械器具,考察所属学堂成绩等。置科
捐官之执照。清制,凡由捐纳而得官位者,由吏部发一执照,以为凭证。亦称“部照”。
直集贤院简称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,属财政部,掌理全国关务行政,设署长一人,总理全署事务;下置总务、关政、税则三科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财政部。以署长为主官,掌管全国海关行政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
官吏所居官署及其值宿退息处。《周礼·天官·宫正》:“以时比宫中之官府、次舍之众寡。”《史记·吴王濞传》:“治次舍,须大王。”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元年(713)改京兆府录事参军事置。其后西都、东都、北都三都及凤翔、成都、河中、江陵、兴元、兴德六府并置,各二员,正七品上。掌符印,参议府政得失。宋朝诸府置,掌府衙庶务,户婚诉讼,通书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建于元世祖至元十一年(1274)。十二年,并入陇右河西道提刑按察司。
官名。清朝工部荆关之主官。掌关政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一人。由各部院衙门司员中选派,带原品充任,每年一更代。康熙四年(1665)裁,税课交地方官管理。八年(1669)复设。乾隆四十六年(178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