运同
官名。清置,本为同知盐运使司事的简称,后成为正式官名。清代在盐运使之下,置分司运同、运副。使从三品,运同从四品,运副从五品。分掌驻地盐场等事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》。
官名。本为同知都转运盐使司事的简称,始设于元,位在都转运盐副使之上。明沿置,清代遂以运同为正式官名。明清时运同分驻在盐运使或盐法道所辖各盐务分司,以便管理盐场。
官名。清置,本为同知盐运使司事的简称,后成为正式官名。清代在盐运使之下,置分司运同、运副。使从三品,运同从四品,运副从五品。分掌驻地盐场等事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》。
官名。本为同知都转运盐使司事的简称,始设于元,位在都转运盐副使之上。明沿置,清代遂以运同为正式官名。明清时运同分驻在盐运使或盐法道所辖各盐务分司,以便管理盐场。
渤海国十卫之一,置大将军一人、将军一人。
泛指王国的官吏。《史记·淮南衡山列传》:“胶西王臣端议曰:淮南王安废法行邪……甚大逆无道,当伏其法。而论国吏二百石以上及比者,宗室近幸臣不在法中者,不能相教,当皆免官削爵为士伍,毋得宦为吏。”
官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置,为南外都水丞司长官。哲宗元祐五年(1090),令以三年为一任。徽宗宣和三年(1121)罢。南宋高宗绍兴九年(1139)复置,于应天府置司。十年,都水事
见“议政贝勒”。
官名。诸侯之禁卫武臣。周朝置。《国语·鲁语下》: “诸侯有旅贲,御灾害也。”韦昭注: “御,禁也。旅贲,掌执戈盾夹车而趋,车止则持轮,所以备非常,禁灾害也。”三国魏咸熙元年(264)复五等爵,诸公国置
官名。梁、陈、北魏、北齐、北周、隋都设此官。掌领兵宿卫宫殿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、中、下》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閤,也写作“阁”,义同。
见“绰尔齐巴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后侍中士”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八年 (1138),始置江淮荆浙闽广等路经制发运使,以徽猷阁待制程迈为之,掌经制钱及和籴之事。九年,改称经制使,以户部正副长官兼领。
清末度支部的内部机构。光绪三十四年二月设置,其职掌为统计全国财政,按租赋、课税、关税等十八类,详列各表,纂辑全国财政统计年鉴。设领办一人为长官,主管本处一切事务;下设总办四人,鉴定各种表式,并协助办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