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辟除

辟除

选官制度或称辟署、辟举。指高级官吏使用僚属的一种方式。汉朝中央自丞相、御史大夫、三公以至地方官员如州牧、郡国守相皆可自行辟除掾属。被辟除者经公府、州郡试用,再经荐举或察举,可迁任中央或地方官职。北朝后周时刺史僚佐、州吏亦自署。隋朝,一命之官皆出于朝廷,州郡不得辟署。唐初,视品官及流外官皆判补。后藩镇幕职多自辟。宋朝初年,令藩镇不得奏初官人为掌书记。太宗雍熙二年(987),令转运使及州郡长吏不得擅举人所部官吏。


官制用语,官吏自己征聘任命属下称“辟除”。“”是“征聘”,“”是“任命”。此制自周朝就有。《周礼·天官·序官》:“府六人,史十有二人。”注:“府治藏,史长书者,凡府史皆其官长所自辟除。”到汉朝,除公府长官可以自己选拔任命属下外,州郡长官也可自己选拔任命属吏。东汉也如此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太尉》:“或曰,汉初掾史辟,皆上言之,故有秩比命士。其所不言,则为百石属,其后皆自辟除,故通为百石云。”《通典·职官十四·总论州佐》:“州之佐吏,汉有别驾、治中、主簿、功曹、书佐、簿曹、兵曹、部郡国从事、典郡书佐等官,皆州自辟除,通为百石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典卫司令丞

    官名。金大定二十九年(公元1189年),世宗才人、宝林位各设典卫司,属宣徽院。主官为令,下设丞、直长。泰和五年(公元1205年)以崇妃薨罢。兴定元年(公元1217年)复设。

  • 相者

    也称相工,为待诏官之一,掌相面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:“又相者见后惊曰:此成汤之法也。”注:“相者,待诏相工苏大。”

  • 仪同三师

    即享受与太师、太傅、太保相等的礼仪待遇。北魏前废帝普泰元年(531)特置,居上公下、三公上,以授尔朱世隆。孝武帝太昌元年(532)又授清河王元亶。

  • 局长

    官名。清末内阁所属制诰、叙官、统计、印铸四局,军咨府所辖测地、军事官报二局,以及邮传部所辖邮政、电政总局之长官。主管各局事。三、四、五品不等。(1)吏员名。宋殿中省尚药局置,掌检点文字。(2)官名。南

  • 大东丹国中台省右大相

    官名。耶律阿保机灭渤海国,改为大东丹国,以长子倍为国王,天显元年(926),设中台省统领政事,以左、右大相、左、右次相主其事。右大相位在左大相下,次相上。

  • 逌人

    官名,汉置,也称逌人使者,掌每年八月巡行各地,宣传政令,并收集歌谣和方言。参看刘歆《与杨雄求方言书》。

  • 长爵

    即高爵。《汉书·贾谊传》:“今西边北边之郡,虽有长爵不轻得复。”颜师古注引张晏曰:“长爵,高爵也。”

  • 清道斩斫使

    使职名。唐僖宗光启二年(886) 宦官田令孜劫帝幸宝鸡,锋镝纵横,帝以神策军使王建、晋晖为清道斩斫使,以长剑五百前驱奋击开道,乘舆方得前行,而入散关。

  • 行台尚书右丞

    官名。北魏置,东魏、西魏、北齐、隋、唐沿置。多省称为行台右丞。在行台内职掌同“尚书右丞”。隋、唐时诸道行台只设一丞,左、右任置。唐高祖武德九年(626)省诸道行台时罢。隋视从四品,唐为四品。

  • 山东清吏司

    官署名。简称山东司。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山东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山东部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掌在京锦衣等三卫及辽东都司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