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废
任官制度。明朝保举官吏制度。指因过犯免官后,因急用人才而荐举擢用之法。明中叶以后间有用此法者。
明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。官员因坐事斥免,因急才而荐擢者,称为起废。
任官制度。明朝保举官吏制度。指因过犯免官后,因急用人才而荐举擢用之法。明中叶以后间有用此法者。
明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。官员因坐事斥免,因急才而荐擢者,称为起废。
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。凡官员因过失被撤销所存记的职衔和记录等,称注销。如笔帖式京察一等,记名以理事、同知、通判用者,再遇京察,若列入二、三等,即将记名注销。再如官员有四次以上奖叙,如因过抵销一二三次者,
参见“管学大臣”。
官名。同“大宗”。又称“上宗”。掌宗庙祭祀礼仪的长官。《尚书·周书 ·顾命》: “太保、太史、太宗、皆麻冕彤裳。太保承介圭,上宗奉同、谒。”参见“大宗”。官名。《尚书·顾命》:“太保、太史、太宗,皆麻
官名。东汉置,秩六百石,为公主属官,主管公主府藏之事。
“主记室史”省称。官名,汉置,为主记室史的简称,为州郡佐吏,位在主记室掾下,掌记录文书,催督期会。后世多沿置。参看“主记室史”条。
官名,汉置,属光禄勋羽林右监,佐右监掌羽林右骑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光禄勋》。参看“羽林丞”条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典之一。属尚宫局,员二人,从七品,为司言之佐。唐朝改正七品。协掌宣传启奏之事。宋沿置,属尚书内省,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 (1403—1424) 后尽归其职于宦官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民国三十一年(公元1942年)七月七日国民政府公布的《水利法》规定:“水利区关涉两县、市以上者其水利事业得由省主管机关设置水利机关办理之。”在此法施行之前,各省均未设直属于省政
官名,汉置,属少府,为太官令的属官。掌贡献物品。《汉书·张延寿传》:“元帝初即位,诏列侯举茂材,(寿子)勃举太官献丞陈汤。”注:“苏林曰:献丞,主贡献物也。”
宫观官名。北宋置管勾玉清官,钦宗靖康元年(1126)罢。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