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政院秘书官
官名。清末资政院秘书厅属官。宣统二年(1910)置。分一、二、三等,各四人,奏补。五、六、七品不等。掌承秘书长之命,分掌本厅各科事务。
官名。清末资政院秘书厅属官。宣统二年(1910)置。分一、二、三等,各四人,奏补。五、六、七品不等。掌承秘书长之命,分掌本厅各科事务。
“兵部侍郎”简称。
官名。渤海国官,左六司之忠部长官,居司政(比仆射)下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分设于防御州、刺史州等处,掌监察吏卒,维护治安。设司候、司判领司事,秩正九品、从九品。下设司吏、公使。官署名。金代置于诸防御州与刺史州,与军辖同管城壁。设司候一人,正九品;司判一人,从
官名。宋朝置,为宦官最低一级,经恩迁补则为内侍黄门。宦官官阶系列之一。宋代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的宦官,其叙迁之阶,分为祗候班与内侍班。内侍班由内侍黄门、内侍高班、内侍高品。内侍殿头至内西头供奉官、内东头
官名。隋朝始置,员一人,从四品上,掌东宫诸门禁; 长史以下属官,同太子左内率,又有直长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名宫门将,降为正五品,监门直长改为直事。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 复为太子左监门率府
指西汉教授《五经》的十二位博士(学官)。教授《易》的有施雠、孟喜、梁丘贺、京房;教授《书》的有欧阳、大夏侯、小夏侯;教授《诗》的齐、鲁、韩;教授《礼》的后苍;教授《春秋》的讲公羊传、谷梁传。共十二位博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广西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三至五人,后增至七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。皆秩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制,
官名。汉朝边郡小吏,主亭燧,属候长,月奉约六百钱。亭燧为汉朝边防候望系统中前沿哨所,燧长领燧士数人,备警戒,候望,侦察塞外动静,有敌情则举烽楚燧。官名,汉边郡置,掌侦察敌情,报警边事。属郡都尉,承命于
官名 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驿馆米刍之事。额设六品二人,七品三人。官名。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。掌管驿馆柴草等事。参看“伯克”条。
见“承宣布政使司”。官署名。明清设置,其全称为承宣布政使司。见“布政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