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道
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置。设监察御史七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二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吏部、太仆寺,上林苑监、内官、印缓二监,长芦盐运司,大宁、万全二都司,河间等十二卫,及嘉兴等七千户所等处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初为坐道,由掌山西道兼理。乾隆十四年(1749)设掌印监察御史满、汉各一人; 属官有笔帖式、经承等。负责稽核贵州刑名并稽察鸿胪寺事务。
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置。设监察御史七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二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吏部、太仆寺,上林苑监、内官、印缓二监,长芦盐运司,大宁、万全二都司,河间等十二卫,及嘉兴等七千户所等处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初为坐道,由掌山西道兼理。乾隆十四年(1749)设掌印监察御史满、汉各一人; 属官有笔帖式、经承等。负责稽核贵州刑名并稽察鸿胪寺事务。
辽朝宫帐名。耶律隆运本汉人,名韩德让,生前曾为大丞相、晋国王,宠遇无比,死后谥文忠,拟诸宫例,建文忠王府。辖川州及上京、中京、南京、西京、奉圣州、平州六提辖司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有大的军事行动,皆选勇健为先锋军,设先锋都统所以领之。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行军官。设先锋都统以统领先锋部队。
官名。隋初州置士曹行参军,开皇三年(公元583年)罢郡,以州统县,改士曹行参军为司士参军事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改州为郡,改司士参军事为司士书佐。参见“司士参军事”。
官类名。北洋政府时期由于财政困难,高等审判厅的分厅、分庭并未普遍设立,为求补救起见,在道尹公署附设司法人员二至三人(由道尹遴选谙熟法律的合格人员充任)以受理上诉案件。可以由道署司法人员迳行判决执行的案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五班,拟智武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仍拟智武将军等号。
官署名。即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三班,拟宁远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仍拟宁远将军等号。
官名。魏设五兵尚书,掌管中兵、外兵、骑兵、别兵、都兵;别兵为五兵尚书之一,掌管胡骑、越骑等。后来晋和除北周北魏外的南北朝都沿用此制。参看《宋书·百官志》和《通典·职官》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掌邺市。见《北齐书·宋游道传》。
同“内城巡警总厅刑事巡查所”,参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