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司员外郎
官名。即“贵州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即“贵州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北魏时记载将士军功勋劳的文书。详见“勋书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外膳上士属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清朝地方士绅对州县官之尊称。
城、镇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。清光绪三十四年(公元1908年)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布《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》,其中规定,城指府厅州县治所的城厢地方,镇指人口在五万以上的村庄屯集地方,与乡同为县以下的行政区划。北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右奉宸卫中郎将置,设二员,正四品下,掌供奉侍卫,佐上将军职; 有口敕,声不下闻者,则宣告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定员、无职掌,多以宗室为之,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官;
学官名。明于翰林院始置教习。清末官学教师通称教习。在同文馆、时务学堂、京师大学堂等学校并设总教习一人,相当于校长或教务长。
官名。明朝设此官,负责漕粮监押运输等。详见“漕台”条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会计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金置,属仪鸾局。员额二人,一人掌给受铺陈诸物;一人掌万宁宫收支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