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贵人

贵人

①公卿大夫、达官显贵泛称。《吕氏春秋·重已》:“世之人主贵人。”高诱注:“贵人,谓公卿大夫也。”②后宫名号。始于东汉,位仅次皇后,金印紫绶,奉粟数十斛。晋武帝时为三夫人之一,低于夫人,位视三公。十六国成汉、后赵、后燕皆设。后赵员一人,位视列侯。南朝宋孝武帝孝建三年(456)重定三夫人,以贵人位比三司。宋明帝泰始三年(467)省。齐高帝建元元年(479)复置。梁沿置。北魏初无,至太武帝增置。隋朝时为内官之一,文帝仁寿二年(602)置三员,掌宫闱事务,炀帝时罢。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(1009)复置,位才人下。清康熙(1662—1722)后,定后宫名位,列嫔之下,常在之上。无定额。


1、皇帝的妾,东汉置,地位仅次于皇后。正嫡称皇后,其次是贵人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:“及光武中兴,斫雕为朴,六宫称号,唯皇后,贵人。贵人金印紫绶,俸不过粟数十斛。又置美人、宫女、采女三等,并无爵秩,岁时赏赐充给而已。”其后,晋置,为三夫人之一,晋以后时置时省,隋文帝曾置三贵人,到清朝,虽置贵人,但位在嫔妃之下。

2、对高官显位的泛称。《汉书·灌夫传》:“将军,贵人也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俸银禄米制

    清代的俸给制度。其制是银米兼支。米视俸而定,每银一两并给米一斛,银有零头者以米之升合准之。在外文官俸银与京官同,不给禄米。正俸之外,按职务等级另给银钱,称为养廉银。文职养廉银始于雍正三年(公元1725

  • 肃纪后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康熙元年 (1662) 设。掌讯办私刨、私贩人参案件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各一人,均以满员充任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裁。

  • 南部长

    官名。北魏置,尚书省南部尚书属官(一说为南部曹次官,与大夫不并置)。协助尚书、大夫管理南方州郡事务,并负责上奏。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时废。

  • 国家

    ①春秋战国时期称诸侯封域为国,卿大夫采邑为家。亦以为国之通称。《孟子·离娄上》:“人有恒言,皆曰天下国家。天下之本在国,国之本在家。”赵岐注:“国谓诸侯之国,家谓卿大夫家也。”《尚书·立政》:“其惟吉

  • 外监

    “外殿中监”省称。官署名。指都水监所属都水局。宋代都水监在澶州置局,号称外监,掌治河渠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五·都水监》。

  • 五业从事

    官名,汉末刘表置,掌五经教授等事。学官名。东汉末刘表为荆州牧,辟宋衷为五业从事,见《艺文类聚》卷三八《礼部上·学校》引王粲《荆州文学记》。五业指五经。

  • 右户曹

    官署名。①诸公、都督府僚属诸曹之一。东晋、南朝、北齐皆置。东晋、南朝宋设参军,南齐设行参军,北齐设兼行参军。② 尚书省度支尚书所领郎曹之一。北齐置,掌天下公私田宅租调等事,设郎中。③州刺史府僚属诸曹之

  • 宪部郎

    官名。即隋朝尚书省刑部头司长官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刑部司侍郎置,以区别于刑部次官侍郎之名。官名。隋初刑部司的主官为刑部侍郎,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,又改刑部郎为宪部郎。唐武德初沿置,三年(公元620

  • 租庸青苗使

    官名。唐置,掌收租、庸、青苗税,即掌钱谷的官员。唐制:中男(十六至二十岁)、丁男(二十一至五十九岁),每人授田一顷,每年交粟二石,叫做租。凡丁,每人每天无偿服役二十日,若不服役,每日交绢三尺,叫做庸。

  • 磨勘司右司副

    见“磨勘司左司副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