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清吏部铨选制度。亦称抽签,乃选授官员方法之一。明朝选官初用拈阄之法。万历二十九年(1601)倪斯蕙创议掣签法,由候选者自行抽签,以定选授先后。吏部尚书孙丕扬奏准实行。清朝沿用此法,凡月选官员均抽签定
官名。辽置,见“十二宫宫官”。
清朝制度,进士经殿试后,除一甲三名授修撰、编修外,余者选优为庶吉士,留庶常馆读书,三年后经散馆考试后,择优留翰林院授编修、检讨的,叫做留馆;次者改任各部主事或出任知县等。见《清会典·事例·翰林院考试散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武藏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司袍袄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
官名。宋朝置,以内侍充任,掌宫内符玺,从七品。官名。见“符宝郎”。
官名。隋朝国子寺置算学,设二员,从九品下,文帝开皇十三年(593)国子寺罢隶太常,不置。唐朝高宗显庆元年(656)复置,隶国子监,设二员,从九品下,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算法;二分其经,以《九章》
官名,西汉始置,为水衡都尉属官,员二人,掌禁圃的禁卫治安。位在令、丞下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水衡都尉》,参看“禁圃令”条。
官署名。隋朝太常寺置,有令一员、丞一员、卜师二十员、相师十员、男觋十六员、女巫八员、太卜博士二员、太卜助教二员、相博士一员、相助教一员。唐朝太常寺沿置,令一员、丞二员、卜正二员、博士二员,掌卜筮之法,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殿内省尚乘局置为长官,二员,正五品。唐朝殿中省尚乘局沿置,二员,从五品上,掌左右六闲御马; 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名奉驾大夫,咸亨元年(670) 复旧。玄宗开元二年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