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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名。金置,秋从五品,员额一人,掌守戍边堡,余同谋克。其副职为么忽,所属有习尼昆,挞马等。参见“猛安谋克”。
官名。金置,秋从五品,员额一人,掌守戍边堡,余同谋克。其副职为么忽,所属有习尼昆,挞马等。参见“猛安谋克”。
官名。掌管稽核田亩、户口、徭役等事。《旧唐书·食货志上》:“又王鉷进计,奋身自为户口色役使,征剥财货,每岁进钱百亿。”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北、南护卫府官员,各设左、右护卫司,以护卫太保领之。
官署名。民国十二年(公元1923年)置于京师警察厅,以勤务督察长为主官,下设督察员若干人,承总监之命,专司勤务稽查报告之责。按规定,勤务督察长每月要亲自到各分区警察署和各警察队稽查二十次以上;督察员则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二年 (628) 始置于边州,掌管军务。后多由节度使兼领,有副使、判官。宋真宗咸平五年 (1002) 再置,渐成为陕西、河东、广南诸路长官,掌各地兵民之政,总制诸将,统帅军旅。西夏置有
宫中女官名。见“司”。
官署名。明嘉靖十八年(1539)于兴都置。兴都即湖北承天(今钟祥等七县),为明世宗父兴献王封国及陵寝显陵所在地。设留守一人,副留守一人,指挥同知二人,其属经历司,设经历、都事各一人,断事司,设断事、副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要塞砲兵、工兵军士以下之补充,要塞砲兵、工兵之常备、续备、后备官兵之册籍,并勘查建筑台垒,划分台垒区域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① 亦称内命,皇帝直接发自禁中的诏令。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 (738)置翰林学士及学士院,专掌草拟重要诏书之事,不经中书门下两省,亦不加盖皇帝玺印。宪宗元和 (806—820) 初,方置“书诏印”,由翰
官名,汉置,为郎官中的骑兵将领,太平之年掌守护宫殿门户,战争年代也领兵征伐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郎中令》:“中郎有五官、左、右三将,秩皆比二千石。郎中有车、户、骑三将,秩皆比千石。”《汉书·高惠高后
官制用语。初为兼官形式之一,即以他官暂时主持某一官署事务。亦称权知、掌知、监知、知某事等。唐朝以佐官代理长官亦用此称。宋朝派遣中央官员主持州、军、县等地方事务,多用此称,为“差遣”(即实际职务)形式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