诏书
见“诏”。①
见“诏”。①
西汉的正卒、唐代的府兵,均定期轮流到京师担任宿卫,称为番上。《新唐书·兵志》:“凡当宿卫者番上,兵部以远近给番,五百里为五番,千里七番,一千五百里八番,二千里十番,外为十二番,皆以一月上。若简留直卫者
官署名。同“内城预审厅”,见该条。
求取爵禄。《商君书·修权》: “夫废法度而好私议,则奸臣鬻权以约禄。”
官名。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 (907)改门下省城门郎置,后唐庄宗同光元年 (923) 复为城门郎。参见“城门郎”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三年(1370)于磨勘司置司丞,不分左右,五人,佐司令掌司事。十年革。十四年复置,始分左、右,各一人。二十年复罢。
使职名。即丽正殿修书使,唐玄宗开元七年(719)置。十三年改为集贤殿书院学士,以五品以上官为之。
官名。西晋末凉州张轨置为统兵主将,地位高于一般州所置督护。氾瑷任此职时,率兵二万讨东羌校尉韩雅。见《晋书·张轨传》。
官名。清朝称科举考试中进行复核考卷官员。详“磨勘”。
《周礼》称王后宫内任职的卿大夫、士。《天官·阍人》: “凡外、内命夫命妇出入,则为之辟。”贾公彦疏: “内命夫,卿大夫、士在宫中者,谓若宫正所掌者也”。
官名。唐初有甲铠署,贞观六年(公元632年)改为甲坊署。设令一人,正八品下;丞一人,正九品下。掌出纳甲胄 、綅绳、筋角、杂作及工匠。所属有监作二人,府二人,史五人,典事二人。宋不置,金亦于军器监置甲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