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隋朝置,与右领军府同掌十二军帐籍、差科、辞讼之事。不置将军,唯有长史、司马、掾属、录事及功、仓、户、骑、兵曹参军,法、铠二曹行参军等员。又置明法,隶于法司,掌律令轻重。又统开府府(骠骑府)、仪
官名。①战国赵国置,掌选官举贤。《史记·赵世家》: “荀欣侍,以选练举贤,任官使能”,“为中尉”。②秦、西汉初统兵武职名称,后遂常置,又称备盗贼中尉。位列九卿,秩中二千石。职掌京城治安执法,管理中央武
军事机关名,隋朝置,掌宿卫和侍从,供御兵仗。其官有大将军一人,将军二人,并各置长史、司马、录事、参军事等官,并置有仓曹、兵曹、铠曹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下》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北面官,属北大王院。掌北院部族军民之事。设都部署、副部署等职。官署名,辽朝置,属北面官,掌北院部族军民之事。其官有北院都部署,北院副部署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,参看“北院”条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永安建制始设。分左、右,左单右双,各八人,共十六人。称如左一通儧、右二通儧等。职同检点。主天王视朝时出入言语。
官署名。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始设于各府,掌钤束一府之道人。设都纪、副都纪为正、副长官。清沿明制未改。官署名。清朝设在省府掌管道教徒事务的官署。其官有都纪、副都纪各一人。参看
地区名。西藏地区在清代包括康、卫、藏、阿里四部。康指西康,卫指前藏,藏指后藏,阿里在西藏的西部。西康在北洋政府时期为川边特别行政区域,国民党政府时期建为西康省。故西藏的区域包括前藏、后藏、阿里三部分,
官名。唐朝吏部格式司长官,掌选人选格、历状及其式样。参见“格式司”。
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。掌管各项议叙,各官添铸、更换印信,各官恩诏加级,颁发奏奖捐生执照等事。设经承以办理事务。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清乾隆十五年(公元1750年)罢张廷玉配享太庙,并令尽缴历年颁赐诸物。同治时,追缴陈孚恩御赐“清正良臣”匾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