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训导

训导

官名。明清地方学校之学官。明洪武二年(1369)始置。各府州县学均设一人。分别为府学教授、州学学正、县学教谕之副职,分掌教授生徒之事。清朝相沿未改。


官名。清代儒学设此官,在府学,为教授之副,从八品;在州学,为学正之副;在县学为教谕之副。掌训导启迪学校学生,并帮助学政评定学生品行优劣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儒学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引礼舍人

    官名。明朝王府长史司置,初设三人,后革二人,未人流。掌接对宾客,安排仪事等。

  • 右廪

    官署名。战国齐置。齐国设置右廪、左廪,分管粮谷收藏与供应。《衡斋金石识小录》齐陶量印文;“陈榑三立事岁,右廪釜。”

  • 学系主任

    大学职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大学各学系各设主任一人,办理本系教务,由院长商请校长聘任;独立学院各系主任由院长聘任。

  • 司府卿

    官名。即太府卿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太府卿。

  • 蚕官丞

    官名,汉置,为蚕官令之副,佐蚕官令掌蚕事祭礼。详“蚕官”条。

  • 副千户

    官名。①明朝各千户所下设二人,从五品。与千户同掌本所军士。上隶卫指挥使司,下督百户。而守御千户所亦设,而不隶卫,直达于都司。②清朝士官名号之一。武职。甘肃省设有,隶指挥使之下。从五品。有自己所管辖之地

  • 加级

    旧时官员之奖叙制度。清制,凡官员考核成绩优良,或有功绩者,均交吏部议叙,以资奖励。论叙之法分为两种: 一曰纪录,一曰加级。纪录分三等;加级亦有加级一次,加级二次,加级三次之别。纪录三次之上为加一级,两

  • 燕南河北道提刑按察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。设于世祖至元十二年(1275),置司真定(今河北正定) ,监治真定、保定、顺德、广平、彰德、大名、怀庆、卫辉、河间等路。二十四年,移司于大名路。二十八年,改肃政廉访司。

  • 宫闱署

    官署名。隋置,见“宫闱局”。

  • 禄粟

    隋唐时官俸的组成部分之一,参见“田禄俸料制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