训士
官名。北魏道武帝天兴三年(400 )置,职比谏议大夫,规讽时政,匡刺非违。
官名。北魏道武帝天兴三年(400 )置,职比谏议大夫,规讽时政,匡刺非违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燕置,为高级武职,地位在卫将军上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一品下,位在仪同三司下。太和二十三年改为二品,位在太子太师上。北齐沿置,仍为二品,在太子太师上,但已不统兵,为安排有军
清末度支部的内部机构。由原户部司务厅及督催所改设,隶承政厅。掌收发京内外各项公文函件,督催各司办理文件和查核销号事,并管理本部一切杂项事务。设员外郎一人,主事二人。处内分置京文股、外文股、督催股、庶务
官名。原为少数民族部落首领的称号,北魏建国初,沿用此名。明元帝泰常二年(417),与天部、地部、西部、南部、北部大人合称为六部大人,共同处理国家日常政务,皆由诸公担任,其下有三属官。太武帝时复建尚书省
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,水州苑属金台监。苑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
官名。北魏道武帝登国元年(386)置。领殿内之兵,直卫皇宫。
官署名。宋徽宗崇宁三年 (1104),始于开封府所辖开封、祥符两县置,为县衙六案之一。大观二年 (1108),令诸县皆置。南宋临安府亦置。职掌仿工部。北宋大宗正司亦置,掌宗室外住屋宇修造之事,应办本司
即“常阳帖城阿不笼等处万户府”。
即行为不正的官吏。《汉书·公孙弘传》:“先世之吏正,故其民笃;今世之吏邪,故其民薄。政弊而不行,令倦而不听。夫使邪吏行弊政,用倦令治薄民,民不可得而化。此治之所以异也。”
官名。西晋南北朝尚书起部曹长官通称。亦称起部郎中,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。晋、宋六品,梁五班,陈四品、六百石,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五品上,二十三年改六品,北齐六品上。隋初改名工部侍郎,炀帝大
官名。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。见 “军中典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