观文殿学士
官名。宋仁宗庆历八年(1048),改紫宸殿学士置。除特恩外,非曾任执政者不除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三品。掌出入侍从,以备顾问。
官名。观文殿本为隋炀帝时殿名。宋初为文明殿学士,庆历七年(公元1047年)因避真宗谥号,更名紫宸殿学士,以参知政事丁度为之,掌出入侍从,备顾问。当时学士多以殿名为官称,丁遂称“丁紫宸”。次年,御史何郯奏言紫宸不可为官称,於是改延恩殿为观文殿,改紫宸殿学士为观文殿学士,除特恩外,非曾任执政者不得除授。
官名。宋仁宗庆历八年(1048),改紫宸殿学士置。除特恩外,非曾任执政者不除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三品。掌出入侍从,以备顾问。
官名。观文殿本为隋炀帝时殿名。宋初为文明殿学士,庆历七年(公元1047年)因避真宗谥号,更名紫宸殿学士,以参知政事丁度为之,掌出入侍从,备顾问。当时学士多以殿名为官称,丁遂称“丁紫宸”。次年,御史何郯奏言紫宸不可为官称,於是改延恩殿为观文殿,改紫宸殿学士为观文殿学士,除特恩外,非曾任执政者不得除授。
官名。汉朝大鸿胪属官。东汉员一人,秩比千石。助大鸿胪职掌诸侯及周边少数族等事务。官名,俸比千石,为大鸿胪的副贰长官,助卿行施职务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参看“大鸿胪”、“大鸿胪卿”两条。
官名。 周朝置。 主管湅丝帛。 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: “㡛氏湅丝, 以涚水沤其丝。 ”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。参见“行在六部”。
官名。清末京师地方检察厅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正五品。掌领本厅所司检察事宜,监督所属各官。
官名。佐东冶令掌鼓铸。
官名。南北朝均置,主骑兵之事。《宋书·沈攸之传》记攸之东征时有骑兵参军三人,南朝乏马,此职不常置。北魏置此职,《魏书·刘休宾传》记刘文颢为徐州安丰王府骑兵参军。北齐州军府亦置骑兵参军,其下并有掾及史。
内职掌名。隋太卜署所属有相师十人,掌相术。
三公之府。《汉书·丙吉传》: “吉曰: ‘夫以三公之府有案吏之名,吾窃陋焉。’”“公府不案吏,自吉始。”两晋南北朝三师、二大与三公并号八公,其府皆称公府。古代诸侯国国君之府称公府。《左传·昭公四年》:
官名。西晋南北朝与仪曹郎互称,为尚书省仪曹长官。参见“仪曹郎”。官名。北齐殿中尚书所属有仪曹,“掌吉凶礼制事”,以郎中一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清制,翰林院侍讲以上的满缺,得由各部郎中升补,不限于翰林院出身者,称为外班翰林。这是因为清初满人翰林出身者不多,不敷补授的缘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