覆实司
官署名。金朝属户、工部。主管复核营造材物、工匠价值等事。设管勾一员领司事,秩从七品。原另设同管勾官,后罢。宣宗贞祐五年(1217),罢管勾,以户、工二部主事兼任。兴定四年(1220),复设管勾,人员由尚书省拟,不令户、工部举。
官署名。金朝属户、工部。主管复核营造材物、工匠价值等事。设管勾一员领司事,秩从七品。原另设同管勾官,后罢。宣宗贞祐五年(1217),罢管勾,以户、工二部主事兼任。兴定四年(1220),复设管勾,人员由尚书省拟,不令户、工部举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。《晋书·苻登载记附索泮传》: “(索菱) 仕张天锡为执法中郎。”职掌不详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。掌管马鞍等物。额设御马司鞍五人,皇子司鞍二人,皆以额鲁特蒙古充任。辖以司鞍长。
官名。清代监察御史有专管巡视屯田事务的,称巡视屯田御史。凡监察御史,皆掌弹劾官吏,纠举不法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都察院》。
①古官名。传说少皞氏之子该为金官。②官署名。汉朝职掌采金的机构。西汉桂阳郡置有金官。1、古代官名。《礼记·月令》孟秋之月:“其帝少暤,共神蓐收。”注:“此白精之君,金官之臣……少暤,金天氏;蓐收,少暤
乡吏。犹里宰、里正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上》:“春将出民,里胥平旦坐于右塾,邻长坐于左塾。”注:“里胥,如今里吏也。”也指衙役。宋虞俦《和佥判建平书怀诗》:“箕敛陈逋不问年,里胥促迫政骚然。”
清代西藏官名。管粮,秩五品。见《清会典·事例·理藩院·设官·西藏官制》。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前藏,秩五品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二人,职掌为管理粮食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郡治(政府)不在的县。一郡管几县,郡政府只能设在一县,郡政府不在的其余几县,称为下县。《汉书·文翁传》:“又修起学官于成都市中,招下县子弟为学官弟子。”注:“师古曰:学官,学之官舍也。下县,四郊之县,
即“哈思呼额尔吉阿里费拜察喇按班”。
官名。金朝始置,为首领官。掌案牍和管辖吏员,负责处理官府内部具体公事。元朝沿置,亦为首领官。中下州地方官府中设一至二名,为流外职,任满可升为都目。例由路总管府、府、州司吏考满升入。明朝地方各州设,为州
官名。明置,见“锦衣卫中所指挥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