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台右相
官名。见“西台”。
官名。见“西台”。
官名。即给事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给事中。官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给事中为东台舍人,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总统府设置,员额若干人,由总统府聘任之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位一班。职掌不详。
见“左右使人”。
宋朝吏部、户部、礼部员外郎统称。
吏名,旧名负弩,后称亭长,或谓亭父,掌乡亭、都亭、县亭的书信邮递及捕盗贼等。后代废亭置驿,亭吏遂改称驿吏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:“亭有亭长,以禁盗贼。”注:“《风俗通》曰:亭吏旧名负弩,改为长,或谓亭
即“拜唐阿”。
即“江苏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最高审判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改大理寺设。掌最高审判,凡宗人府会审案件、国事重罪案件、各高审厅判决不服上控案件,各省审拟大辟案件,以及特旨交审案件,均以其为终审。置正卿一人,少卿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置,掌分类编纂御笔,设详议官、同详议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