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院
官署名。为行枢密院的简称。元至元三年,在四川、江西、浙江等处置行枢密院,“以镇遏好乱之民”。其官有知院、同知、佥院、院判等。见《元史·百官八·行枢密院》。
官署名。为行枢密院的简称。元至元三年,在四川、江西、浙江等处置行枢密院,“以镇遏好乱之民”。其官有知院、同知、佥院、院判等。见《元史·百官八·行枢密院》。
官名。元置,为章佩监的主官,见“章佩监”。
汉朝郡府各科(曹)及办公室(閤下)都置干,掌文书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州郡》:“閤下及诸曹各有书佐、干,主文书。”县府,县丞掌文书,各科曹也置掾史、干。干掌杂务,有具体职务者称直事干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
官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翰林院官员,在南面都林牙下。多以契丹人为之。官名。辽置,属翰林院。疑为契丹人充任翰林学士的特称。
官署名。清末外务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。掌订立约章,奏派使臣,更换领事,各国使臣觐见、会晤,本部官员升调各事。置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。清光绪二十七年(公元1901年)置,属外务部。
官署名。宫廷女官六局之一。隋炀帝始置,初名尚工。唐改置为尚功。掌督宫服缝制、珍宝钱货、锦彩缣帛、支度衣食诸事。设尚功二人,下设司制、司珍、司彩、司计四司,各分置司、典、掌以掌其事。宋、金置而不称局。明
官名。见“左校令丞”。
官制用语。又称削籍、落籍。宋朝学制和官制中的一项规定。太学生严重违犯学规,或请长假满一年,即予除籍。官员犯某些罪过,以除籍为处分,降为平民。文武官因故亡没者,例皆除籍。(1)指官员开除名籍,为官员处罚
官名。即别帅、副将。清人顾炎武《日知录七·夏奡舟》:“古人以左右冲杀为阵,其锐卒谓之跳,别帅谓主。”见《陈书·高祖纪》。
官制用语。即“除拜”与“府板”的合称。
官名。地方政府派赴中央呈递计簿的官员。西汉县道上计郡国及郡国上计中央,由县令长丞尉及郡丞、国长吏担任。东汉改派地位较高的掾史,令、长不自行。三国时诸郡、典农皆置。晋、南北朝亦置。其职掌并非仅司上计之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