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宫三司副使
见“行宫三司使”。
见“行宫三司使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职掌参见“畿伯中大夫”。
掌管编写史书的机关,即史馆,详见“史馆”条。
见“都水丞”。官名。隋唐至宋金,都水监的丞称为都水监丞,元则称都水监监丞。
参见“行台郎中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职掌不详。设安抚使等职。官署名。辽置,掌安抚东京地区。主官为东京安抚使,属南面京官。
地方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本路税赋钱谷、仓库出纳、权衡度量之制。设于济州路。原称上京路都转运司,海陵王天德四年 (1151) 改名。设转运使领司故,秩正三品。下设同知转运使、副转运使等官。世宗大定二十九年
官名。东汉名义上属少府,为中藏府令副贰,员一人,秩三百石,助令掌宫中币帛金银诸货物。官名,汉置,为中藏府副长官。佐令掌宫中币帛金银诸货物。参看《中藏府令》条。
宋朝法令、法制文书名。唐朝法令、法制文书有律、令、格、式。德宗时选律学之士,取至德(756—758)以来制敕掇其可为法者藏之,而不名书。宪宗时删天宝(742—756)以后敕为《开元格后敕》。文宗命尚书
官名。见“左中郎将”。
官名。宋哲宗元祐三年 (1088),分通议大夫置。绍圣二年 (1095),复为通议大夫。